(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制与实现路径)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对文化创意产业内涵的界定仍处于“同一个概念,分别表述”的状态,较为宽泛和模糊。在这个概念中,霍金斯强调了具有经济价值的创造性。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仅在中国,香港和台湾使用。这一定义包含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诸多要素,反映了学者对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观点。改变产业结构,即经济增长主要由第二产业带动,由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在现代服务经济中具有双重含义。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对文化创意产业内涵的界定仍处于“同一个概念,分别表述”的状态,较为宽泛和模糊。
国外借鉴的是创意产业,它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英国。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CITF)首次正式界定了对的创意产业。此后,许多学者对对创意产业进行了界定,代表性的有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和文化经济理论家理查德凯夫斯,根据约翰霍金斯,的观点,版权、专利、商标和设计构成创意产业或创意经济。在这个概念中,霍金斯强调了具有经济价值的创造性。一方面,创造力在这个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认为“有创造力的人比那些知道如何操作机器的人更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比那些拥有机器的人更强。”另一方面,创造力不一定是经济行为。“一旦创造力具有经济意义或生产出可交换的产品,创造力可能就是经济行为。”文化和经济理论家理查德-凯夫斯将,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提供与文化、艺术或娱乐价值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出版、视觉艺术(绘画和雕塑)、表演艺术(戏剧、歌剧、音乐会、舞蹈)、录音、电影和电视,甚至时尚、玩具和游戏。”。对, 凯夫斯对创意产业的定义侧重于其文化属性。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仅在中国,香港和台湾使用。一方面,它体现了产业发展由文化产业向创意产业转型的前景;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传统文化产业仍然占据很大份额的现实。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基于后发现和产业基础上的合理选择,积极推动了当代进入"的全球发展趋势。目前,中国最权威的定义是厉无畏和金元浦的定义。本文采用了金元浦的定义。根据金元浦,的观点,“文化创意产业是全球化条件下的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它以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文化和娱乐的需求为基础,以高科技技术手段为支撑,以互联网等新的传播方式为先导。”它以文化与经济的综合结合为特征,是跨越国家、地区、行业、部门和领域重组或创造的新型产业集群。它是一个以创新为核心、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新型产业集群,贯穿于产业发展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为公众提供了一种满足其文化、娱乐,精神和心理需求的新兴产业形态。”这一定义包含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诸多要素,反映了学者对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观点。
二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包括经济增长,还包括社会经济结构(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等)的一系列变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和机遇。王慧君指出,文化创意产业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第四大源泉(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本和文化资本)。
(一)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有利于促进需求结构的转变
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很大程度上是需求结构失衡,经济增长高度依赖投资和出口,消费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要改变需求结构,必须充分发挥消费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文化创意产业可以提高消费的文化含量,其强大的辐射力有利于促进消费方式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极大地拓展消费的市场空间,拉动经济增长。人们消费的物质产品是有限的,但时尚的更新是无限的。因此,用新的文化理念来引导时尚消费的趋势有更大的空间和连续性。
(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
改变产业结构,即经济增长主要由第二产业带动,由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特别是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文化创意产业在现代服务经济中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它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是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的重要基础。(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