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企业商业模式创新路径(我国新兴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路径选择)
随着网络经济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商业模式的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并在新兴市场迅速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产品竞争转向商业模式竞争。大量的实证研究证明,选择正确合理的商业模式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发展。然而,由于商业模式的滞后,这些企业缺乏将新技术引入市场的渠道,技术创新不能被视为经济价值,这直接导致了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和产学研脱节的问题。
随着网络经济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商业模式的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并在新兴市场迅速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产品竞争转向商业模式竞争。大量的实证研究证明,选择正确合理的商业模式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发展。然而,从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商业模式发展滞后,导致新兴产业缺乏有效的重大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的商业模式。企业不断扩大工业生产规模,却无法为企业和消费者创造价值,甚至导致产能过剩,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发展。事实上,中国一些高端产业中也有一些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在汽车锂电池、LED、风力涡轮机、超级计算机、干细胞研究、钛合金3D打印等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技术创新和突破,在一些地方环节甚至达到甚至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居世界第一。然而,由于商业模式的滞后,这些企业缺乏将新技术引入市场的渠道,技术创新不能被视为经济价值,这直接导致了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和产学研脱节的问题。因此,如何选择一条有效的创新路径来实现商业模式创新,进而推动新兴产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是解决新兴产业发展困境的可行途径。
第二,网络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理论。从商业模式的概念出发,Linder和cantrell指出,虽然学者们采用了“商业模式”的概念,但所研究的问题是不同的。目前,商业模式的定义主要包括利润模式、价值创造模式和系统集成模式。随着对对商业模式理解的加深,大多数学者倾向于支持后两种模式的定义。Itami和Nishino指出,盈利模式只是商业模式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盈利模式的角度定义商业模式会导致企业片面追求收益和利润,忽视价值传递和企业间合作等重要因素,模糊了商业模式的本质和机制。价值创造模型明确了业务模型的需求,系统集成模型明确了业务模型系统运行的本质。虽然研究视角不同,但有内在的逻辑互补性。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模型与系统模型相结合的定义,并将商业模型定义为以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为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性、结构性和功能性的设计、安排和选择。
商业模式的创新路径主要包括静态和动态视角。静态视角的研究更注重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是基于其构成要素模型,通过改变一个或几个构成要素来实现的。在此基础上,巴登-富勒(Baden-Fuller)和摩根(Morgan)提出,商业模式的创新不仅指构成要素的创新,还包括各要素之间的规则和功能关系。由于技术进步、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加剧等外部环境的剧烈变化,商业模式的要素及其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变化。学者们已经逐渐开始从动态的角度关注商业模式创新,如林德和坎特雷尔、马哈德文和奥斯特瓦尔德基于核心逻辑变化程度的创新。Knecht和Bronner-Fraser提出了战略规划创新,应根据对,外部环境和组织结构的变化进行分析和设计,Morris在原有商业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渐进式升级创新。随着网络理论的引入,学者们开始从网络的角度来分析对商业模式创新,主要表现在
价值网络理论主要源于波特,提出的价值链理论,该理论将企业的增值过程分解为一系列价值活动。价值链理论不仅揭示了价值创造的过程,而且强调了企业间竞争的存在。随着企业间合作的普及,基于波特价值链理论。学者们扩展了对传统的价值链理论,提出了价值星系、价值矩阵、价值流和价值网络等理论。价值结构越来越复杂,逐渐从传统的点结构演变为线结构和面结构,最终形成价值网络结构。价值网络理论是一种以顾客需求为中心,通过媒体传播技术将合作成员联系在一起的价值创造模式。与传统的价值链理论相比,价值网络理论不仅关注顾客需求,而且强调合作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将关注的焦点从企业利益转移到价值网络的整体利益上。价值链理论和价值网络理论为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即通过价值链或价值网络的重构来实现商业模式创新。基于价值链重构的商业模式创新,如蒂默斯、马格丽塔和高闯、关鑫,等提出企业可以通过价值链分解和重构来实施商业模式创新。Rappa提出的商业模式明确界定了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地位,企业可以通过其地位和上下游合作伙伴的选择来创新商业模式。随着价值网络理论的提出,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也有所拓展。迪昂和科比提出了商业模式创新的V3价值模式,并指出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就是自我价值模式重构的过程。王琴和纪慧生从价值网络重构的角度分析了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
2价值模块化创新模块化是结构设计的准则,即分解和整合复杂系统的动态过程。鲍德温和克拉克以及青木昌彦和安藤晴彦,将模块化过程概括为根据特征规则将复杂系统分解成具有独立功能和整体功能的模块,并在新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兼容结构将它们的独立部分连接成一个完整的系统。鲍德温和克拉克进一步将模块化操作分为除法、替换、移除、加法、诱导和移植。随着模块化理论的发展,学者们开始将模块化应用于创新管理领域,包括产品和生产过程的模块化、企业组织的模块化和行业的模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