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死亡标准(“死亡品质”的关照及其在我国当下的实现)
“死亡质量”是对在“生活质量”上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随着指数经济的繁荣、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关注生活质量、追求幸福是现代人的主流态度,人们认为这是对人生意义的终极追求。事实上,生命由生与死组成。注重对生命质量的追求而忽视对死亡质量的关注,是对对生命意义的片面理解,不能充分揭示生命内涵的应有意义。
死亡质量的概念最早是由台湾生死学者傅伟勋,教授提出的,众所周知,在医疗保健下,现代人的死亡过程越来越可怕,“孤独、机械化、非人化”的医疗使现代人的死亡失去了尊严和幸福。由于我们几千年来形成的“重生避死”的传统文化惯性的影响,现代人在面对对死亡时缺乏积极的精神信仰支持系统,往往表现出强烈的恐惧、愤怒、抑郁、绝望等消极心理状态。而不能平静地接受死亡和安宁因此,许多学者像傅伟勋教授提出需要对的“死亡品质”来照顾他们。事实上,人的构成只不过是三个部分:身体、思想和精神(在西方被称为灵魂)。这样,“死亡的质量”可以解释为人们在面对死亡时,身体、心理和精神方面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他们死得有尊严和安宁具体来说,它包括保护身体免受伤害的痛苦;消除消极状态,如心理恐惧、哀叹和绝望;精神(灵魂)可以得到安慰,有一种安定下来的感觉。“死亡质量”的本质内涵实际上是“有尊严的死亡”。用傅伟勋教授的话来说,“死亡就像一个眼神,没有痛苦,没有幸福,也没有内心的平静。”
在我们国家,对“死亡质量”的关注应该建立在世界人民死亡质量倒计时的现实基础上。根据调查数据,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78亿,癌症患者每年增加250万。对于那些即将在对,结束生命的人,我们仍然强调有害的过度医疗,这导致垂死的病人在身体、精神和精神上得不到很好的照顾。2010年,新加坡连氏基金会和英国经济学人智库采用联合研究提出的临终关怀水平评估和临终病人死亡质量反映量表,在对和我国进行了测试。结果反映了我们人民的死亡质量。指数是世界40个主要国家中死亡率第四低的国家,这表明我国人民的死亡率很低。因此,关注国家死亡的质量及其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第一,“死亡的质量”的哲学意蕴
哲学是对对世界和现存事物和现象的终极回忆,是人类意识、反思和实践智慧的体现。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死亡质量”的提出具有许多积极的意义。
首先,死亡质量的呈现揭示了包纳生活质量的适当维度。简单地将生命的维度理解为“生存与生活”,是对生命狭隘理解的表达,这不仅无形中“缩短”了生命的实际长度,而且很容易导致“活在当下,立竿见影”概念的出现。事实上,“生与死”是生命的两个终极终点。对对生命的理解应该包括“生与死”。在追求生命质量实现的过程中,既要关注生命质量,又要关注死亡质量,这是对生命质量维度的综合揭示。这可以从国内外伟大哲学家的人生观思想中清楚地看到。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死亡应该是生命中的包纳。赫拉克利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生与死、梦与醒、老与年轻在我们心中永远是一样的东西”(2)。庄子有“生与死的统一”。死亡有时被认为比生命更有意义。例如,苏格拉底认为“死亡比生命更重要。”老子还认为“不失去位置的人活得长,死而不死的人活得长”(5)。更重要的是,当死亡被视为生命的整体时,海德格尔提出了“人的存在是为了死亡”的命题。因此,可以说,在对,处理生死问题时,我们不应该只看重生和生活的质量,而应该关注死亡,追求死亡质量的实现。《生死未卜》是对全面理解包纳生活质量的一个维度。用荀子的话说:“生命是人类的开始;死亡是人类的终结。说到底,这很好,也很人道。”
第二,死亡的质量是生命尊严最终实现的体现。百度条目中对“尊严”的理解是:“具有人的特征的人和事物具有应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受到其他具有人的特征的人和事物的尊重。简言之,尊严意味着权利得到尊重。”显然,尊严意味着人们的权利得到满足和尊重。这些权利往往是人类存在时的权利。当它们被实现时,它们可以被反映为有尊严地生活。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停留在生活的层面。既然包纳生与死,尊严的实现不仅应该在出生时实现,也应该在死亡时实现。事实上,死亡的尊严经常被忽视,这可以说是现代医学的“功劳”。近代以来,医学技术在促进人们身心健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技术医学”却“异化”了医学的本质,即医学技术最初是由人创造的,但反过来又奴役了人。尤其是在面部对,的临终治疗中,医疗实践往往违反了生与死的自然规律,并且没有考虑到患者自身的需要。大量的机器检查或过度使用所谓的先进仪器已经成为现代医学的常规。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在医疗“照顾”下,必须忍受心脏压迫、气管插管、心脏电击、心内注射和其他惊心动魄的急救措施。他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且通常很难平静地离开。临终者去世时的尊严已经成为医疗救助中的“奢侈品”。事实上,虽然死亡是生命的最后一环,但它不应该被视为生命的最终终结,而是应该具有积极的价值,因为哲学思维告诉我们,开始已经揭示了终结,而最后总结了开始。因此,有必要考虑、考虑和满足临终者去世时的各种权利和要求。在现实中,他不再受到过度医疗的伤害,这样死者就可以有尊严地走过生命的最后阶段,而这最后尊严的实现代表着生命尊严的最终和最令人满意的实现,否则就是有缺陷的尊严。
第三,死亡品质的呈现是终极人文关怀在社会中实现的体现。人文关怀源于西方人文主义传统,它要求人的个性解放、自由平等、尊重人的理性思维、关心人的精神生活等。其核心在于肯定人性和人的价值,从而实现对对人“身、心、神”的多方位关怀。人文关怀的社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指标功能。现实是,我们已经注意到社会人文关怀的重要性,正在努力创造良好的生育环境,千方百计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倡导“以人为本”。然而,我们忽略了社会人文关怀应该关注生命的最后一环“死亡”,因为我们没有意识到它或刻意寻找原因。你知道,毕竟,死亡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而且每个人都没有经历过。没有人能和你分享这种经历,你也不能告诉对的任何人,死亡会在各种身体和精神痛苦中引起不可抗拒的恐惧和焦虑。人是社会动物,社会组织的最终目标是人。面对对对死亡的恐惧,这是人类的敌人,消除它需要人们“组成一个团体”来一起迎接对。因此,要消除对死亡的恐惧,实现临终者,对,的“身、心、神”关怀,更有必要嵌入社会人文关怀。因此,可以说,社会人文关怀不仅要考虑人的生活质量,还要考虑人的死亡质量,这样人文关怀才能称得上最终的实现,社会文明的程度才能算是更进一步。(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