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名词解释(“后世俗社会”的批判理论——哈贝马斯与宗教)
本文在厘清这些讨论的具体语境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内在超越”概念的语言学翻译、“后世俗社会”中宗教传统的世俗化翻译以及实现“内在超越”的社会文化条件概念,并试图说明哈社会批判理论注重“超越”的内化,这有助于我们思考文化的当代意义、文化与西方文化交流的文化前提,甚至有助于我们思考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前提
[关键词]哈贝马斯/Post世俗社会/批判理论/宗教/内在超越
进入,新世纪后,德国,哲学家尤根哈贝马斯,在许多演讲和著作中频繁涉及宗教话题,并以多种方式探讨了宗教信仰在所谓“后世俗社会”中的意识形态意义和社会功能。哈贝马斯用“后世俗社会”的概念来说明当代社会具有这样一个特征:一方面,世俗化在继续;另一方面,宗教团体和宗教力量继续存在。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宗教甚至有进一步扩大其规范和影响的趋势。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简单地将当代社会视为世俗社会,也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世俗社会。在这个社会中,许多传统的和新兴的非世俗化现象往往是数百年世俗化过程的结果;这些非世俗化现象反过来要求我们对人重新思考正在世界上加速的世俗化进程。就以对和贝马斯为代表的社会批判理论而言,这种思考意味着双重任务,即不仅是对,的世俗化进程,而且是对各种宗教现象的存在乃至发展和世俗化进程。本文首先回顾了哈贝马斯近年来关于宗教的一系列演讲和文章,然后分析了对哈贝马斯这些观点的形成和内在逻辑,希望我们不仅能更好地理解当代最有影响的批判理论家对,的思想发展,而且能更好地理解对后世俗社会的批判理论及其所属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现状和趋势。同时,宗教信仰在当代对,社会的思想意义和社会功能,对,这个具有相当现实意义的问题不仅在西方而且在中国,都有较好的认识。
1.贝马斯近年来关于宗教的论述:“后世俗社会”中的宗教
2000年9月9日,哈贝马斯在苏黎世大学接受艾格纳奖奖时,发表了一篇题为《在对?"什么是美好生活的问题上,有没有后形而上学的答案?》的演讲。在这篇演讲中,指出,现代世俗思想和传统宗教信仰总是有一个共同的预设,即新生儿的遗传禀赋,即他们未来生命历史的原始有机条件,是别人的规划和刻意操作所达不到的;但是现在,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两者之间的共同预设。在这项技术的帮助下,现在成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设计选择后代的遗传特征。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平等地位的遗传前提,即人类个体的诞生是偶然的,而平等地位的神学前提,即人类个体是上帝而不是其他人类个体创造的,可能被取消。
2001年6月28日,哈贝马斯在德国, 马堡大学作了题为“关于人类道德自我理解的辩论”的沃尔夫讲座。在这次演讲中,再次强调,对人类伦理的自我理解所必需的范畴区分——,如主观和客观的区分,自然的对象和人为的对象,是所有主要的世界宗教,主要的形而上学传统和人文主义传统所共有的,这些范畴区分可能因为基因技术在人类生殖中的应用而被取消。他想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在宗教世界观和形而上学世界观失去约束力之后,在向世界观多元化时代过渡之后,我们怎么能自信地不成为冷酷的犬儒主义者和莫莫的对?呢
2001年10月14日,在法兰克福, 德国书展颁发的和平奖颁奖仪式上,德国,哈贝马斯发表了题为《信仰与知识》的演讲。指出知识与信仰、世俗社会与宗教之间的矛盾不仅出现在讨论我们是否应该利用基因工程达到自我工具化的目的时,而且在一个多月前的“911事件”中以完全不同的方式爆发,并由此引发了许多反应。哈贝马斯认为,只有当西方人理解了世俗化在他们的后世俗化社会中意味着什么,他们才能有先见之明来应对在世界其他地方对发生的严重的世俗化过程
2003年3月28日,哈贝马斯在英国伦敦,皇家哲学学院发表了题为“宗教宽容:文化权利的领袖”的演讲。在演讲中,哈撒克斯坦和贝马斯追溯了宗教宽容的历史和演变,认为宗教宽容在民主国家的公民中得到更普遍的认可,是欧洲在16和17世纪获得法律地位后文化多元化的先驱。哈贝马斯区分了对对仍然被视为低人一等的外来者的容忍和基于相互承认和尊重的容忍,并认为只有后者是基于相互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