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公司排名前十(汽车保险公司竞合的博弈分析)
在中国,汽车保险业务也占据着重要地位,成为非寿险领域的第一保险。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汽车保险业务将成为保险公司中最具竞争力的保险类型之一。
关键词:汽车保险博弈模型
在中国,汽车保险业务也占据着重要地位,成为非寿险领域的第一保险。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2003年政策汽车保险费率的放开使得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汽车保险业务将成为保险公司中最具竞争力的保险类型之一。
保险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了大量汽车保险代理人的出现,这一方面促进了汽车保险业务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回扣高、佣金高的现象日益严重,加剧了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甚至汽车保险业一度遭受了全面亏损。如何规范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摘要:通过建立保险公司、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了对保险公司增加代理佣金的行为,并提出了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以促进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汽车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的博弈分析
为了简化分析,假设在保险市场上有两家出售汽车保险的公司A和B提供同质产品,代理人可以获得的业务总量不变,因为它们代表了两家保险公司的业务。
现在考虑一下B汽车保险公司和代表A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代理人之间的谈判。a保险公司提供的佣金比例为1,代理人的总收益为0。
当代理人同意代理B汽车保险公司时,如果B保险公司提供的佣金比例也是1,则代理人的总收益为2(由于新成本产生的2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0;如果保险公司将佣金比率提高到2,其中2满足代理人的收益增量大于代理人的新成本,则代理人的总收益为1(必须有1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1。因为代理人会为B保险公司争取更多的业务以获得更多的佣金收入,所以有10。综上所述,建立如表1所示的博弈模型。
在表1的博弈模型中,有一个独特的纳什均衡结果,即保险公司提供的佣金比例不小于2,代理人是B保险公司。因此,追求收益,最大化的B保险公司在与代表A保险公司业务的代理人谈判时,具有提高代理佣金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与代理人之间的博弈模型表明,如果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代理其他汽车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签订合同,他们有积极性和主动性来提高代理佣金的比例,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收益。下面将建立一个汽车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和讨论汽车保险公司与没有代理其他汽车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签订合同时,是否有积极性和主动性来提高佣金比例。
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一个现有的代理人为C和D代理,两个公司同时销售汽车保险,C和D分别选择向代理人提供低或高的佣金率。但是,当两个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的业务出现时,代理人会优先考虑提供高佣金率的保险公司,这样代理人和保险公司都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提供低佣金率时,他们分别得到收益5;当两家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佣金比例时,佣金比例较高的一方将获得全部佣金
在表2所示的博弈模型中,存在一个独特的纳什均衡(高佣金率,高佣金率),即两个保险公司都提供高佣金率,收益为4。与此同时,不难发现,如果两家保险公司都提供较低的佣金率,它们将获得比双方都提供较高佣金率更高的收益5,这是一种双赢的局面,但双方都没有做出这种选择。原因是,一方面,如果你选择提供一个低佣金率,对选择提供一个高佣金率,其收益将下降为零;另一方面,如果对选择提供一个低佣金率,它将获得更多的收益,如果它选择提供一个高佣金率。总之,无论对选择提供什么样的佣金率,它自己提供高佣金率总是最好的战略选择。因此,当两家保险公司追求收益,最大化时,他们会选择同时提供高佣金率,即会出现两者都提供高佣金率的均衡结果,帕累托优化不会实现。
从汽车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一方面,当两家以上的汽车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收益和市场份额时,他们有提高代理佣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汽车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供长期的相互合作和限制对给代理商的佣金水平来实现双赢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以上建立的两个博弈模型表明,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汽车保险公司在与代理人和其他汽车保险公司的博弈过程中,具有提高代理佣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从上面建立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如果两家保险公司相互合作,给代理人相同的适当佣金比例,可以避免恶性竞争,实现双赢。但是,由于保险公司主动打破合作协议,增加佣金,如果合作协议真正奏效,就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假设将建立一个行业自律组织来检查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协议。当组织不进行检查时(其自己的为零,),如果保险公司不增加佣金比例,其收益将为V,如果保险公司增加佣金比例,其将产生额外的收益A;当组织进行检查时(检查费用为C),如果保险公司不增加佣金比例,其收益仍为V,如果保险公司增加佣金比例,将在对,受到罚款金额为P的处罚。综上所述,建立如表3所示的博弈模型。
从表3可以看出,一方面,自律组织只会在PC时进行检查,即当罚款大于检查成本时;另一方面,只有当使用PA时,即当罚款大于增加佣金带来的额外收益时,保险公司才会积极遵守协议。
在已建立的博弈模型中不存在纯粹的战略纳什均衡,因此该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如下。如果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和自律组织检查的概率,保险公司和自律组织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汽车保险公司任意提高佣金比例的恶性竞争行为,应加强自律组织的检查,检查的概率应大于保险公司从提高佣金中获得的额外收益与收取的罚款之比。
本文建立了汽车保险公司、代理人和汽车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模型,指出汽车保险公司有增加代理人佣金的主动权,但增加佣金并不是汽车保险公司的最佳选择,合作可以带来更多的收益。建立的监管模型表明,当自律组织实施监管时,代理人的佣金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