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人员编制(构建乡镇政府财政监督民主化制度框架)
目前,中国在人大的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后监管。
1.完善人大乡镇财政监督法的法规体系目前,我国法律对人大财政监督的规定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通知》、《财政监督法》等。这些法律和法规为人大,的金融监管制度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预算监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人大金融监管权力处于“虚拟状态”。
随着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明确目标,0103010的颁布成为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权力、责任、监督程序、监督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金融法规的法律责任,中国的金融监督才能真正做到独立执法、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2.完善人大乡镇财政监督运行机制(1)完善人大相应的财政监督机构,改革现行政府内部审计制度。从政府系统的角度来看,行政国家审计是对自身的判断,没有其他的权力制衡。一方面,行政长官负责对的整个公共收支运作和对的国家审计。在这种情况下,他经常寻求平衡;另一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和被审计的对大象使用部门都是行政(或政府)代理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容易相互勾结。因此,在完善对, 人大,政府财政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尝试将审计部门列为人大,下的一个独立机构,以实现我国审计机构模式从行政模式向立法模式的转变。
(2)加强对政府财政动态监控,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实行事前监管、事后监管和过程监管相结合。目前,中国在人大的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后监管。在对,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很难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这使得已经成为定局的重大问题难以挽回。因此,要完善人大,的财政监督机制,必须加强对对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定期、及时地向人大报告政府的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在人大批准政府的计划和预算后,它不能等到今年年底,当计划和预算已经执行时,才得到有关的信息和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应建立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的制度。政府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向人大报告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每季度末30天内向乡镇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和相关经济运行情况。
二、民主论坛将适用于乡镇政府的财政监督过程
公众参与是金融监管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财政监督是公共财政的基本保障,只有人民的广泛参与才能厘清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质。近年来,大多数民生问题都与公共财政安排不当有关。这些问题的实质是人们在金融监管中缺乏话语权,导致政府大楼越来越高,官员的汽车越来越豪华,教育、住房、医疗等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奇怪局面。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预算应该向全社会彻底公开,应该允许公众以建议、批评等多种方式参与审查和监督。在这方面,浙江,温岭市,新河镇,泽国镇等地探索的“参与式预算”监督模式,人大代表和民众参与其中,堪称典范。温岭市民主论坛制度及其对对村务的民主监督是以外力为基础的,即由乡镇政府行政力量驱动的民主监督制度。其优势在于它同时发挥了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的作用,具有强大的监督力量。民主论坛制度作为村务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对一些村务相对于对,特别是对来说相对短暂和集中的村庄的一种良好监督形式
第三,完善“对政策”体系
1 .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增加乡镇可用财力。按照“行政权力上移、财政资源下移”的思路和“行政权力与财政权力相匹配”的原则,继续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尽可能增加乡镇收入的比重,增加乡镇的可用财力。加大对乡镇的奖励和补贴以及乡镇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增加对贫困乡镇的扶持,支持乡镇经济健康发展。有必要加强对对农村债务的调查,出台相应的对政策,帮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
2.加强监管,遏制腐败,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防止财政支出膨胀、提高财政支出质量的重要保证。(1)民主理财,加强对人大,农民和乡镇的监督,建立以法治和民主为基础的财政。当前,要加强人大,乡的建设,使人大代表成为真正的民意代表,使人大乡真正获得各种权力,加强对对, 人大乡镇政府财政行为的约束。人代会体制要放开普选,选出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精通金融业务、善于并敢于抵制对违法违规不正之风的好代表,真正做好审批和监督工作。(2)规范预算制度和财政收支监督制度,必须加强上级对的业务检查和上级部门的监督。一是实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提高乡镇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应该是乡镇财政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重要目标之一。第二,加强金融
乡镇财政审计监督存在诸多问题,审计风险巨大。如果任其发展,将会有无尽的麻烦。要解决上述问题,加强乡镇财政审计监督,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1.制度建设是基础。一是加强乡镇财政审计监督立法,尽快制定一套完整统一的财政审计监督法律法规,彻底改变财政审计监督不可依赖、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审计监督。二是完善各级财政资金从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机制,选择与深化改革和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重点关注公众关注的热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细致的审计监督,将财政资金日常管理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做到管理有监督,更好地加强管理。第三,要建立健全乡镇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设置账簿,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认真填写和审核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团队建设是关键。乡镇财政审计监督工作量大,范围广,政策,要求高,任务重。它要求审计监督人员不仅要熟悉国家政策和政策,而且要精通会计和审计业务知识。因此,乡镇财政审计监督机构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尽快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高的审计监督队伍。同时,还应加强乡镇财政会计队伍建设。
3.严格执法是保证。根据近年来乡镇财政审计监督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教训,针对对改革开放和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统一的法规制度,解决好以权谋私、以财谋私、公款私、收受贿赂、赔钱浪费、挤占成本、截留挪用、徇私舞弊等问题。同时,要坚决惩治违反纪律和法律的单位,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守法、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真正发挥财务审计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