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对现代的影响(先秦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启示)
法家学派产生和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奴隶社会正处于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法家学派主张“不要亲昵,不要极其高尚,而要触犯法律”。法家思想作为秦国政治的指导思想,使秦国最终消灭了六合,横扫八荒,实现了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国家。先秦时期的代表人物有申道人、申布海人、商人等人。其思想内涵的特点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五点:1 .历史发展观
法家学派产生和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奴隶社会正处于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法家学派主张“不要亲昵,不要极其高尚,而要触犯法律”。法家思想作为秦国政治的指导思想,使秦国最终消灭了六合,横扫八荒,实现了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国家。先秦时期的代表人物有申道人、申布海人、商人等人。其思想内涵的特点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五点:1 .历史发展观
法家学派认为,国家和历史的发展是不断进步的,这与“法律第一王”的政治主张是一致的,主张尊重和承认现有的制度和规定,认为现在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优于祖先创造的文明。2.重视法律在治国过程中的作用,倡导法治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各国竞相提高国家的行政效率,扩大军事实力,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以增强国家应对对侵略和对扩张的能力。法治在团结人民、提高军队战斗力方面显示出优势,成为法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成为秦国政治的指导思想。3.强调加强封建君主的权力,塑造君主在对的绝对权威
在很大程度上,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国混战源于周王朝和周天子的逐渐衰落。君主软弱、管理制度落后,难以控制庞大的国家和日益强大的地方势力,这逐渐导致了周王朝的分裂局面。法家学派敏锐地观察到分封制下君主软弱和地方势力日益膨胀的野心所带来的巨大隐患。因此,加强君主的权威成为法家学派的另一个主要思想主张。通过扩大和巩固君主在对,的绝对权威,可以保持和增强对中部的控制能力。4.主张通过政策,这个强兵富庶的国家实现民族进步
法家的“耕战”思想体现了国家发展要抓住主要矛盾,扩大农业和军事领域的投入,实现二者的互补发展,最终形成“耕”与“战”的有机统一,为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实现君主霸权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5.极端主义存在于法家思想中。
从历史的角度看,对的社会现实极其积极,缺乏对对现实的辩证解读和理性批判。法律适用中有一种“法律万能”,认为一切实际问题都可以用法律解决,而忽略了情感、道德和伦理的社会特征。在政治上,他信奉极权主义,强调对君主的绝对权威和统治阶级对人民在各方面的绝对控制。为了追求国家稳定和短期综合国力的提高,政策压制人民的基本权利,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健康,同时也为中国几千年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模式埋下了伏笔。二、先秦法家思想对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启示
1.对“农战”依法治国思想的创新,运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客观分析了当时的主要社会矛盾,纠正了“左倾”错的错误指导思想,从而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改革开放后,以重工业发展为主的经济战略逐渐转变为各产业均衡互补发展,扭曲的产业结构逐步得到改善。1985年,邓小平成功实施“百万裁军”,使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和平与发展的背景下,获得了更多用于装备升级和人员培训的国防经费,提高了战斗力。民族政策的合理完善,使中国把握了当时民族发展的主要矛盾,及时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和民族现代化上来。一方面,经济发展直接或间接地为国防建设提供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而强大的国防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国内和国际环境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强大的保障机制。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在相互促进的基础上实现了互补发展,共同进步。
2.从依法治国到当代法治实践,法家倡导依法治国,以增强君主的权威,实现国家的高效治理。因为人性的自利性和恶的本性,要使人服从规则,就必须用法律来约束人。[1]法律被用作统治者实施其统治的工具。通过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和完善法律,实现了君权的巩固和对臣下军民的统治。这时,法律的诞生、实施和发展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和工具性特征,在短时间内,秦国,的富国强兵的政策已经实现了。当代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和借鉴了法家“依法治国”思想的精髓。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法家的“依法治国”思想相比,“依法治国”强调不同的治国主体和对法律地位的重新定位。依法治国的目的是根据人民的意志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来治国,而不是根据个人或固定的社会群体的意志来治国。它倡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适用和维护法律的社会趋势,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依法进行。实现法治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条件,也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必由之路。
3.各种立法的修改和完善体现了法家“立法要与时俱进”的主张。此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对我国各种立法的修改和完善,体现了法家“立法要与时俱进”的主张。法家赞同历史发展观,认为社会现实和法律制度应该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发展变化。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有很多例子。例如,自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以来,中国宪法已经修订了七次。通过适应对,国内外的新形势,宪法的更新将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泰国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3.结论先秦时期的法家学派及其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因此,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学派,具有不可避免的阶级局限性,其思想内涵不可避免地掺杂着封建落后思想。因此,我们必须在当代中国政治实践中批判地继承和发扬法家思想,而对继承法家思想的实践应该具有选择性、批判性和变革性。通过积极保留有利于当代法治建设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思想精华,积极改造带有落后封建思想的思想,大胆抛弃不利于当代中国,政治实践的糟粕,可以实现继承和发扬传统历史文献中的论文,有利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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