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九大需要(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模式)
尽管各国在意识形态、历史、文化和社会环境方面存在差异,但在应对对危机的过程中,各国达成了共识:社会福利的提供可以来自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多个方面。这种模式被称为“福利多元化”或“混合福利经济”。规则、资金和福利的提供应由不同部门共同负责和完成。以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模式实现了政府、社区和个人的参与和融合,是“混合护理经济”的重要形式。
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以出现基于社区的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模式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深入发展,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如如图1所示)。根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数据,2000年,所有经合组织国家的老年人口都超过了10%。20世纪90年代,在许多欧洲国家,独居家庭占所有家庭的1/4,在丹麦甚至达到45%。根据经合组织官方网站的预测,经合组织国家80岁的以老年人口比例将从2010年的4%上升到2050年的10%,75岁的以有60%以上的老年人因疾病等因素需要长期护理服务;就长期福利服务支出而言,2010年经合组织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1.56%用于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支出。如果把私人开支计算在内,这个比例会增加0.67%,而且这个比例会随老人的增加而继续增加。总的来说,残疾、老年人的增加、以以及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高比例和高成本严重制约了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发展。因此,如何缓解老年护理服务需求带来的巨大压力,降低护理服务的低成本,提高护理服务供给效率,实现护理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思考的重要问题。总体而言,OECD主要国家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经历了“去机构化”的过程,是“社区与家庭的平衡,以将形成最佳的护理模式,而以将以最低的社会成本为老年人提供最佳的护理服务”。
1.去机构化的兴起在20世纪50年代以之前,英国主要实施机构养老,而“机构化”护理模式的护理质量很低,甚至出现了许多虐待老人的“非人道”案例,这在西方社会引起了反思。“去机构化”运动主张老年人应该回到他们的家庭和社区接受更好的养老服务。20世纪70年代以之后,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去制度化”的呼声和行动开始席卷英国,的养老服务,社区护理在实践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社区护理)成为许多老年人的选择。1957年制定的《美国, 《社区精神保健法》正式拉开了政策美国制度化的帷幕。不管障碍的类型和程度如何,将以保护的在医院和大型机构中接受不当服务的对形象转移到社区,并以以社区为中心提供各种精神和社会康复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在北欧,许多国家开始大力推广社区养老,社区护理服务的功能和范围开始扩大。例如,丹麦成为第一个社区护理服务的比例超过机构服务的国家,瑞典的家庭护理服务供应在1980年代达到高峰。
2.“就地养老”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涵盖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这种养老模式以以家庭或社区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寻求力量的平衡,共同提供多样化的护理服务。在日本,由于强烈的传统家庭观念,当地的老年护理以以,的家庭为重点,社区主要提供服务设施和人力,以帮助家庭护理、康复和保健的一体化。例如,日本的“综合社区服务”模式已被引入公共长期护理保险(LTCI)系统,以帮助就地养老。2005年日本修订的《LTCI法》增加了许多规定,以帮助社区居民更好地就地养老。LTCI计划{7}中引入了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普遍支持中心、以,一站式家庭护理服务、小团体客户和小型寄宿护理设施。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社区服务和管理体系相对健全,因此老年人虽然也生活在家庭中,但更多地依靠社区提供社会化服务。
3.在20世纪80年代社区关心以之后,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面临着严重的福利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