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办重磅通知(重磅!教育部定义7种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有偿发表和发表论文)
剽窃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签署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而不参与研究或创作;为出版《论文,买卖论文》付费.所有这些行为都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4月13日,教育部市官方网站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定义了七种学术不端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相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4月13日,教育部市官方网站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定义了七种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了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已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校、其教学和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和相关活动中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标准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相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科学研究和相关活动中的七种行为确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的;
(三)伪造科学研究数据、资料、文件和注释,或者捏造事实、伪造研究成果的;(四)未参与研究或创作并署名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未在成果中注明他人工作的;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项和职务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的;(六)通过他人或者为他人买卖论文,出版论文出版论文,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标准和学术诚信,依据有关学术组织或高等院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对,学术不端行为报告《办法》,一般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提交,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对大象报告;(二)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明,如果报告是匿名的,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线索清楚,高等教育机构可以接受,如果它认为有必要。对媒体在高校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高校工作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根据其职权积极处理。
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办法》表示,各高校应根据学术委员会的结论和建议,结合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按照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对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做出以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1)通报批评;
(二)在一定期限内终止或撤销相关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取消申请资格;(三)警告和记过;
(四)降低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并撤销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职务(5)撤职或开除;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办法》规定,如果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也应按照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如果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直接相关,则可被视为暂停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依法撤销学位。
好吧,那么问题是,出版是付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