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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探析循环经济法的公民义务)

时间:2020-09-28 23:47:02 作者:黑曼巴 分类:范文大全 浏览:93

等待是不可能的,没有哪个国家不能长期统治。法律责任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制度,但在循环的经济和法律体系中,公民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不是责任。本文将重点分析循环经济中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义务,以及公众的绿色消费义务,主要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这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对责任条款的相关情况。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绿色消费

论文: 《循环经济促经法》在中国的颁布对循环经济和法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等待是不可能的,没有哪个国家不能长期统治。法律责任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制度,但在循环的经济和法律体系中,公民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不是责任。本文将重点分析循环经济中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义务,以及公众的绿色消费义务,主要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

一、消费者责任在循环经济立法中的立法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经人大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党中央中国提出的实现循环经济大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循环经济终于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治轨道。[1]

(一)责任不严格

但是,《循环经济促进法》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些规定原则上和总体上不明确,但实际操作性不强。具体而言,责任规定存在以下不足:《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规定不明确具体,没有专门的章节,分散在其他章节中。关于公民的法律责任,《循环经济促进法》第10条规定:“公民应当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合理消费,节约资源,尽可能使用节能、节水和可再生产品,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列入对,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消费者应当将废弃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由生产者、销售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组织回收”。[2]这种分散的规定不能让各种主体从宏观角度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不能具体规定自己的责任。这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对责任条款的相关情况。

(二)执法部门不明确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规定,进口列入消除清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进口商不明,承运人应承担退货责任或承担相关处置费用。“在该条中,对的进口商和承运人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进口商承担退货责任并被罚款,而承运人仅在进口商身份不明的情况下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关处置费用。如果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违反规定进口《消除清单》所列的设备、材料或产品,一旦被海关查获,只要进口商身份不明,承运人只需承担退货或处理的费用。这种处罚远远低于对,进口商所施加的直接处罚,这种处罚可能会导致进口商和承运人串通起来逃避法律制裁。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宏观经济综合调控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循环;的经济发展,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循环经济的管理。“执法是循环经济法真正付诸行动的关键。但是,在循环经济法中仍然没有明确的执法部门。在循环,哪个部门应该领导执法还没有定论。多头管理很容易导致无人管理

《循环,基本经济法》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鼓励社会每个人为循环经济做出努力。打破现有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遵循“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实行行为责任与经济责任相分离的责任制。法典中专门有一章规定了公众的义务。在中国,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向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收取垃圾处理费,这是消费者责任的体现。事实上,这些费用是消费者因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而购买的账单,主要支付给垃圾处理机构,一般作为垃圾处理资金和垃圾处理机构的运营费用。在完善循环,经济法时,可以通过确定个人排污权交易制度和对非法排污从轻处罚来实现对消费者的环境责任。比如,你可以以消费者为单位承担责任,向垃圾公司支付少量费用作为他们的排污费;如果对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应该由对处以适度罚款[3]这种消费支付方式是有争议的。目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中国的人均财富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生活压力相对较大。大多数消费者购买力不足,在消费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此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已经支付了一定数量的环境资源效益费用。低端产品的使用和废物的排放一般都是穷人,而不可获得的污染物往往是低端产品。这部分责任应该由政府承担,而不是消费者。

(二)绿色消费义务

绿色消费不仅包括绿色产品的购买和使用,还包括材料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利用、对的生活环境和对的物种保护。绿色消费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门启动了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和“促进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个绿色工程”。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定2001年为绿色消费主题年。中国当前消费模式的主要问题是:严重污染消费、挥霍消费盛行、野蛮消费令人震惊、消费失衡。[4]社会再生产的终点是消费者。鼓励消费者树立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购买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倡导和促进适度消费。

消费刺激生产、生产保证消费的经济规律是我们遵循的原则。对市民的消费行为影响很大。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树立环保责任,提高环保意识,在对,消费环保产品,用我们正确的消费选择尽可能影响生产者的生产方式,促进全社会创造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包括以下内容:

1.反对comparison炫耀。随着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动机日益多样化。这不是一件坏事,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热衷于跟上竞争,追求奢华和炫耀。很多消费不是为了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并刺激人们提前消费。对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起到了不好的作用。

2.反过度消费。生态学中有一个著名的10%的下降率,它告诉我们生态系统中不同营养层次之间的能量转换过程的效率一般不超过10%,其余的能量在转化消失。要在美国,做一个汉堡包,就必须把南美十多平方米的热带雨林变成牧场。[5]中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许多人对对,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没有清醒的认识,过度消费现象严重。但这增加了对资源的需求和环境污染的压力。虽然经济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但是有些人的铺张浪费还是相当严重的。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城市环境正在恶化,并蔓延到农村。资源的浪费是严重的,这些行为给自己带来了一些享受,但也给别人和后代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伤害。

3.干净的生活。主要使用绿色产品,尽可能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如塑料袋、快餐筷子、饭盒等。不吃珍贵的动植物产品。勤奋和节俭是循环人的习惯。当一件物品不再有使用价值并想扔掉时,消费者应该首先考虑对的其他人是否还有使用价值。如果有的话,就让别人再花一次,不要把它当作垃圾回收,直到这种消费品对对的任何人来说都毫无价值。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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