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亮点释析)
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重要补充和配合法,该法与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自立法出台以来,已触及亿万劳动者的心灵。小简要求该机构延长她的就业或支付赔偿金,但被该机构拒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对对“试用期”的规定是否更全面和详细?例句:2006年7月,应届毕业生小芳,在深圳市一家公司求职。公司与她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暂定为400元。试用期结束前10天,公司表示仍需要她在对做进一步调查。如果同意,公司将把她的试用期再延长三个月。为了将来留在公司,小芳同意将试用期再延长三个月。然而,在合同到期之前,该公司通知小芳,他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用条件,并决定不雇用他。对问题:近年来,一些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如试用期工资低、“试用期”几乎等于“无用期”、长期试用期不签合同、在对,被同一工人反复试用,尤其是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旧《劳动合同法》的第32条和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十一条第十九条、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超过三年且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成本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在法规,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反法律约定的试用期已满,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应按员工的月工资向员工支付赔偿金。3.限制短期劳动合同?背景:人大人大常委会劳动执法检查组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60%以上是短期合同,大部分在一年以内,短期劳动合同的趋势明显。许多雇主不愿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长期合同的主要原因是:逃避法律义务,尽可能降低解雇成本,避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向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在限制短期劳动合同方面主要做了以下规定:1.强调签署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录用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录用之日起建立。2.规定定期劳动合同连续续签两次的,应当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3.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一般应按每年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4.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在本单位工作满十年后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非法成本:《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如果雇主未能达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