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检察机关设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初衷是通过“行贿黑名单”向申请人民发送结果通报信,向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投标单位发送预警信息,以限制有行贿犯罪和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招投标竞争,防止类似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调查贿赂犯罪档案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更好地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2月发布了新的查询规定。
检察机关设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初衷是通过“行贿黑名单”向申请人民发送结果通报信,向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投标单位发送预警信息,以限制有行贿犯罪和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招投标竞争,防止类似犯罪的发生。目前,经济交流中缺少的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检察机关调查贿赂犯罪档案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对贿赂犯罪档案的调查确实起到了预警和堵塞漏洞的作用,增加了犯罪分子通过贿赂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成本和风险,有助于人们从经济风险的角度对对某单位和个人做出客观评价,从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检察机关要切实端正对对,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思想认识,克服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困难,充实配备查询所需的专用设备,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查询流程,明确准确、高效、保密的工作要求,为继续实施中的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认识
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服务工作,索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工作始于2006年,而对以外的基层检察院直到2010年才正式启动,历史短、社会意识低、空白点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索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效性的发挥。针对对,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询价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加强报道,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为确保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更好地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2月发布了新的查询规定。基层检察机关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新的质询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严格控制招投标监管,赋予质询制度相应的刚性。
(二)加大询价工作的宣传力度
可以在相关平面媒体或互联网上设立一个查询贿赂犯罪档案的栏目,通过媒体扩大查询工作的影响力。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户外广告、查看微博、防范公众短信、发放宣传册、举办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贿赂犯罪档案的查询工作,扩大查询工作的社会意识和影响力。
此外,依托检察职能,大力宣传索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作用和功效,引导相关行业和部门重视查询工作,动员和鼓励相关单位在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和专项调查过程中主动查询申请。同时,借助“检察工作开放日”、“检察官走进客厅”等活动,邀请NPC代表、政协委员会成员、人民监督员和来访人员到检察机关贿赂犯罪档案询问室,询问警察可以介绍和演示询问过程,提高人们对对询问工作的了解
三是规范操作,积极探索查询工作的运行机制
标准化是做好查询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开展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必须注重制度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贿赂犯罪信息是调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调查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公平。为了保证信息查询的全面性和规范性,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信息录入。一是严格标准,统一规范,区分贿赂犯罪和贿赂行为,将贿赂犯罪和贿赂行为信息分别录入查询系统。二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自侦、公诉、预防部门共享的职务犯罪信息数据库,使职务预防犯罪部能够第一时间掌握行贿受贿案件的信息资料和进展情况,及时更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第三,严格的截止日期和及时的信息输入。自侦、公诉部门每月向预防部提交调查终结报告、起诉书、非诉、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预防部每年核对一次对,和对照片后,立即进入查询系统,以便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
(二)硬件设施齐全,实现“四专”管理
为有效开展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检察机关应以“高起点、高标准”为原则,在预防科设立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室,设立独立办公区,配备高性能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专用办公设备。并增加排座、饮水机等相关设施。同时,选择综合素质高、事业心强的同志开展查询工作,确保随时待命、全天候的查询服务,实现查询工作
(3)明确查询对大象,严格查询范围
为规范招标活动,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标活动,检察机关应与建设、交通、土地等部门沟通协调,就招标中询问对大象一事达成共识,明确询问对大象作为招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情况。同时,为确保询问工作规范有序,检察机关应严格核对信息,通过书面审查和口头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对对申请人提供的必要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如缺乏材料,对应告知补充事项;对耐心地回答了申请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在进行具体询价工作时,应明确“三询价”和“三不询价”的原则,即对,项目业主申请,要求的询价,对,被询价单位的完整许可证询价,对;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明确的询价,如果对询价目的不明确,对可能会滥用询价结果,对借资格串通投标。这有效地标准化了查询范围,防止了查询结果被滥用。
(4)完善服务措施,高效服务咨询
为提高服务效率,检察机关应以“热情、及时、高效、便捷”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查询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是明确申请,所需信息,通过网站、预防小报等载体向公众公布所需资料、文件样本、咨询电话等信息,避免申请人因资料不规范而误入歧途。其次,各种验收方法被广泛使用。除了亲自接受有关申请的咨询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预约,努力为咨询提供“一站式”服务,从而有效地为申请的咨询者提供便利,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方便查询单位及时获取查询结果。检察机关除了坚持信访人在正常工作日不缺岗、部分人请假外,还应开辟申请,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的绿色通道,实行节假日员工查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的手机时刻开机,随时为申请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四是建立查询、登记和备案制度。检察机关将贿赂犯罪档案的查询和登记视为在接受查询前必须完成的登记和归档工作。查询人员通过登记备案及时与申请人民沟通,并将查询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民,有效解决了网络不畅等技术原因给申请人民带来的不便。
(五)加强外部协调,突出查询的有效性
在做好日常查询的同时,要注意查询结果的使用,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使查询工作有效。检察机关可以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召开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国土、工程建设部门、招标办公室和工程建设单位等组成的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分析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提出防范商业贿赂的建议和对措施,从而推动查询工作的继续实施。同时,积极拓展查询结果的应用范围,探索将查询工作延伸到行政审批、资金划拨、人事组织、行政执法、司法处罚等领域,进一步提高查询工作效率,强化检察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