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实施意见(金融业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考)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提高城镇质量”。据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底,中国城镇率为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达到6.9亿人。根据规划,未来中国新城镇建设将遵循“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大原则,按照“依托大城市、聚焦中小城市、逐步形成辐射效应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城镇由片面强调速度向全面提升质量转变。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提高城镇质量”。所以,什么是城镇?城镇,是指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转化的农村人口是城镇,的人口,第二和第三产业继续在城镇,聚集,导致城镇的数量增加,城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它包括三个发展阶段,即初始发展阶段、加速发展阶段和稳定发展阶段。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底,中国城镇率为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达到6.9亿人。我国正处于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与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80%以上的城镇率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此外,我国城镇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城镇,盲目无序建设、规划体系不合理、产业布局混乱、资源、生态与环境矛盾突出等。
根据规划,未来中国新城镇建设将遵循“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大原则,按照“依托大城市、聚焦中小城市、逐步形成辐射效应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城镇由片面强调速度向全面提升质量转变。
二、金融业在新城镇建设中的作用
支持新型城镇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地整治、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污水管网等。需要大量的资金,特别是在对经济发展不发达和地方政府财力薄弱的地区。除了政府的财政支持,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也是不可或缺的。城镇意味着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农业正朝着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工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而与城镇密切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主要依靠民营和个体创业,这将产生大量的信贷需求,也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
第三,金融业支持城镇建设中的难题
(一)目前金融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城镇的发展
目前,我国金融资源过于集中在大城市,而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建设资金相对匮乏,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物质基础,不利于城镇进程中不同规模城市和城镇的协调发展,而对在资本集中的大城市的布局不合理。由于竞争和盈利的原因,各种金融机构往往将大量的信贷资金投资于低风险、高质量的大型项目或企业。这些项目或企业往往为数不多,所有金融机构都向它们注入资金,导致低水平的重复投资,降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这样,真正需要信贷资金的项目或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不利于城市建设中小基础设施项目的正常资金供给和配置,也不符合新城镇建设规划中“依托大城市,聚焦中小城市,逐步形成辐射效应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国际泳联的盈利能力
用新城镇建设对,对于扩大内需、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善民生、刺激投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然而,城镇建设涉及的大部分项目与金融业追求利润的经营目的之间存在矛盾。新城镇建设首先要确保的是基础设施的改善,但许多项目不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如废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等公益项目,基本上不产生现金流。他们都需要政府的财政补贴或向政策提供特许权来维持他们的经营,而且很难保证还款来源。
(三)新城镇项目建设承债主体难以实施
中国城镇的建设主要以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为基础,承担者大多是地方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往往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然而,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向银行和申请,借钱,而地方政府则通过创新融资方式建立了政府投融资平台。然而,目前一些政府投融资平台很难向申请的银行借款
4.金融业如何支持新城镇的建设
(a)建立新的融资系统,以满足城镇的需要
城镇-based建设的新融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镇-based建设的路径,制约了城镇-based建设的质量。走集约、智慧、绿色、低碳的城镇之路,需要构建相应的融资体系。
各类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对城镇,的金融资源配置,增加城镇,的网点、人员和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城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和业务发展战略确定市场地位,减少同质无序竞争,开展差异化和特色化竞争。例如,大型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金融实力雄厚的优势,以大型基础设施、大型项目和大型企业为主要市场定位;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应坚持以社区为导向的发展方向,加强对城镇,对小微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家庭农场等领域的金融支持
同时,要完善多种管理模式,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要通过严格管理有效防控内部操作风险,通过适当下放,激发基层工作积极性,提高支持城镇建设的能力,如在信贷管理方面,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信贷审批权限要适当下放;在员工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应通过薪酬和职务的设计,充分调动基层员工创新的积极性,支持城镇建设
(二)构建有利于城镇建设融资的体制机制
我国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构建有利于城镇建设融资的制度和机制。
第一,合理利用民间资本融入新城镇建设当前资本市场存在大量民间资金,大量民间借贷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地区金融服务的不足,但同时也聚集了较大的金融风险。如何建立有效的方式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使其在新城镇建设中发挥作用,是对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是加大政策对对新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货币金融和对参与城镇建设的金融机构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优先考虑再融资、再贴现、存款准备金和理想贷款规模,优先考虑相关金融市场准入和新金融业务启动。扩大中国人民银行政策贴息贷款范围,对对城镇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给予贴息贷款。充分发挥金融对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镇的资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