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住房问题(民生热点:城市农民工住房问题研究综述)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他们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可以说,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因此,研究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不仅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加快城市发展步伐,维护社会稳定。城市农民工住房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已经被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
一,城市农民工住房研究的背景与发展
(a)研究起源阶段(2003-2006年)
2003年,中央政府开始对政策,对的农民工问题进行调整,即通过统筹城乡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积极倡导农民工进城就业,并进行相应的户籍制度改革。2005年,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城市农民工住房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已经被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同年,住建部将解决城市农民工住房问题列为工作重点。这一时期,学者们开始关注这一问题,但由于主题的新颖性,相关研究成果并不多。例如,陆强,最早写的《安居才能乐业——“农民工”的城镇住房问题探讨》首先提出要重视对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研究;[1]张子珩还研究了对,流动人口的生活问题[2]等等。
(2)初始开发阶段(2006-2008)
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下发,提出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生活条件。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号文件(国发[2007]24号)下发,再次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渠道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这一时期,更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研究成果逐渐增多。其中,代表性的是对北京,广州,南京和兰州,对;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工资水平和公共服务的调查[3]基于五城市,黄干分析了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4]对对, 黄卓宁农民工的住房来源和住房水平进行了实证研究,[5]等等。
(3)逐步深化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1月10日,建设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市规划,引导用人单位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并将农民工住房保障作为一个重大民生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学术界对对,农民工住房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代表性的有:对,张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调查研究[6]陈春,冯,长春、对;农民工的住房状况和城市居住意愿研究[7]丁富军、吕萍从进程的角度研究转型期农民工的住房问题[8]等等。
二、城市农民工住房问题研究的重点
随着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日益成为民生的基本问题,相关成果不断发表,一度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目前的研究集中于以下主题:
(一)农民工住房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些学者通过实地调查和统计分析,对对农民工面临的住房问题进行了分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区很小。王凯等学者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民工的人均居住面积在3-10平方米之间。[9]国家统计局2006年对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少数农民工或他们全家通常居住在20-30平方米的房屋内。[10]
2.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很大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上升到28平方米,是1978年的四倍多。然而,同期城市农民工的住房条件几乎没有改善。一些学者的调查显示,城市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差距一般为4-5倍。[11]
3.安全性低。城市农民工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内,交通不便,环境复杂,治安管理薄弱,缺乏安全感。[12]
4.居住环境差,设施不全。农民工居住的大部分出租房、宿舍和工棚没有专职保洁人员,没有物业管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极度缺乏,生活环境肮脏、混乱、恶劣。[13]
(二)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制约因素
对学者分析了制约农民工住房问题解决的深层次原因,归纳如下:
1.“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中国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了严格的户籍壁垒。由于“户口”问题,一系列城市住房改革,如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房等。是针对对城市市民的,不包括农民工。在这一制度的约束下,政策偏差进一步制约了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
2.相关政策的限制和法律的缺失。目前,中国没有专门的政策和法规法律来保护农民工的住房权益。法规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不适用于农村和非公有制企业,即农民工被排除在这一范围之外。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处于无法无天的状态。[14]
3.农民工自身因素的制约。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收入微薄是改善其住房状况的障碍。此外,农民工是一个流动群体,大多数人主要是暂时居住。相当多的农民工来到城市主要是为了获得劳动收入,他们很少有永久留在城市的想法。因此,他们对对,的住房条件要求不高,尽管对的生活条件很差,但他们缺乏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三)探索农民工住房的实用模式
近年来,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从多方面对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进行了实践探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公寓。农民工公寓由政府妥善担保,只出租不出售,价格低廉,在运营,保证微利,旨在解决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例如,上海, 鑫泽,阳光公寓这个项目是上海, 市莘庄工业园区用自己的土地和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解决在园区落户的企业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目前,公寓里有6000多名员工。[15]此外,临沂的“民工一元公寓”也很典型。“一元公寓”是指一天可以住一元的公寓。“一元公寓”已成为第一个由财政出资、政府投资的农民工公寓。[16]
廉租房和公租房。廉租住房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分配的方式,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会保障住房。如青岛四方区康居公寓是由市、区财政投资建设的最大的廉租房社区。居住在这个社区的居民可以享受和商品房一样的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17]深圳市政府于2006年发出通知,建议将在对长期在深圳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护范围。[18]
3.住房公积金与激励政策2009年,重庆市颁布实施《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提出农民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重庆市是中国唯一一个农民工在政府文件中被列为住房公积金的地区,政策覆盖了对大象。2008年,湖南省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建议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并指出应通过贷款支持对部分农民工购房。[19](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