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考试制度存在的弊端是什么(我国现行民族贸易政策的弊端)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政策,扶持的领导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时期,党和国家都坚持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我国民族贸易不断发展;它已经成为满足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特殊需求的强大的商品流通体系,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与此同时,政策:民族贸易的实施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1.改革后,对的形象和范围使政策享有国家贸易优惠
对国有企业以改制和资本重组为内容进行改革和重组以来,一大批民族地区基层民族贸易企业以国有民营企业、社会私营企业、租赁或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转变为贸易企业网点。也就是说,民族地区的市场主体形成了三种基本的企业制度,即个体业主制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法人)。过去,国有的城乡分工和包罗万象的全国贸易市场已经被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网点和各种形式的贸易市场所取代。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给传统民族贸易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给政策带来了一系列符合计划经济体制时代需要的民族贸易。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政策享有国家贸易优惠的对形象和范围。
2.政策国家贸易部实施司
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各类市场主体都是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在这种新形势下,哪个部门应该实施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民族贸易政策?由于目前这些问题还不够清楚,近年来,虽然对和政策的国家贸易优惠政策多次得到强调和重申,但很难得到全面顺利的实施。
中国的民族贸易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扶持和发展起来的。在过去的历史时期,民族贸易企业不仅是国有商业企业,而且是供销合作企业,在对上、下都有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体系,其经营活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级下达的强制性商品流通计划,一切都要按照上级的指示去做。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这些企业没有独立决策的自主权,但对国家政策,更容易自上而下地实施。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给传统民族贸易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给政策带来了一系列符合计划经济体制时代需要的民族贸易。因此,政策应该明确执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国家贸易政策部门。
3.一些政策相对简单,不匹配
单一的政策很难实现其最初的目标,特别是当它得到实施时,它大大降低了实施的保障;经济水平不够高,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中国的国家法律体系非常不完整。在内容、结构和数量上,与我们国家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在经济方面,政策中央政府下放了行政权力,允许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酌情引用和适用,这导致一些政策名存实亡。
4.政策民族贸易的劣势
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对民间贸易企业原有的“三顾”的一些规定被弱化,有些与现行的经济体制和金融政策,相矛盾,不能继续执行。目前,一些经济政策仍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很少使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经济杠杆形式如信贷、利率和汇率;经济政策是建立在扶持,输血的基础上的,如捐钱和免税,这增加了少数民族对心里,的依赖,导致少数民族地区整个社会追求稳定而不求进步的倾向。
5.建立和完善民族法律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国家法律的实施,应该采取措施。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相关法律中,只有国家法律缺少“法律责任”一章。建立和完善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制,是实施国家法规的重要保障。有必要制定不实施自治法或相应的法规,处罚法,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法律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并实施行政和法律上的处理和制裁,以确保“有法必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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