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日本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价值取向和路径选择)
对以经济发展服务、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终身学习的价值观为指导,通过促进制度平衡、分散大学的政策、扩大大学的政策、限制大学的政策、规划高等教育、建立个性鲜明的大学来不断选择和调整高等教育的政策,以消除差异。从战后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到自由放任的发展,再到通过有计划的调控促进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体现了对, 日本高等教育发展道路的积极选择。由历史、地区和经济原因造成的高等教育失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
关键词:日本;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平等入学;教育项目。
由历史、地区和经济原因造成的高等教育失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因此,我们讨论的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是对,均衡,根本不存在绝对的对均衡;均衡不是自发的,但政策-oriented.均衡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失衡将会出现。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促进日本,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价值取向,考察了促进均衡发展过程中的政策变迁过程和路径选择。对将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一,二战前日本高等教育的建立:促进教育的系统平衡。
明治初期,日本,只有一所大学,即东京大学,它是由设在德川幕府的三所高等教育机构重组合并而成的。东京大学以培养国家高级管理人才为目标,成为明治初期日本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中心。1890年以前,为了办好东京大学,文部省拨出学校全部教育经费的40%给该大学,从财政上保证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唯一发展需要。
然而,随着日本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帝国大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经议会审议通过,日本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帝国大学。从1897年京都京都帝国大学成立开始,到1939年,日本先后建立了包括东北、九州,北海道,大阪在内的七所帝国大学。当时,东京的帝国大学和京都的帝国大学有七个系。东北帝国大学和九州大学有四个学院,北海道帝国大学有三个学院。《大学令》中规定的单科大学主要以医科大学为代表,如著名的新泻医科大学、冈山医科大学、千叶医科大学等。这样,日本形成了从南到北的高等教育骨干学校布局。
从学校层面来看,二战前,日本的高等院校已经发展到了更高的水平,私立高等教育也成为了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治初期,日本,建立了许多相当于大学教育的学院,如庆应一学、明治法学院、东京特殊学校、英吉利法学院等。这些学院中的大多数后来都升级为普通大学。到1885年,日本共有102所大学,其中大部分是私立大学,但私立大学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没有形成体系,结构、布局和类型不合理,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为了使学院制度化、合法化和合理化,1905年,日本政府宣布《专科学校令》,对学院得到整顿和完善,并纳入正规高等教育体系。在办学方面,国家和公立以及私立学校都是允许的,它们享有同样的地位。
从专业领域来看,学科设置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满足了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专科学校令》的颁布,不仅强化了医学、语言、宗教、艺术、体育等原有专业,而且从制度上强化了高职教育。一批新的科学和工程学院相继成立。除了设立综合性大学外,还有医学大学、工程大学、农业大学、商业大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学等单一学科大学,努力培养各种专业人才,以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日本大正时期的大学教育保持了明治后期的优势,包括国立大学、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国立大学的教育经费由国库支出;公立大学的教育经费由地方政府支付;民办高校的设备、经费和教育经费由联合体法人支付,这激发了地方政府和金融界举办高等教育的热情。
在此期间,促进日本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一是国家全力支持帝国大学的发展,一个建设一个,而不是争先恐后,使帝国大学的质量水平更高;第二,七所帝国大学分布在全国主要地区,地理范围很广;第三,重视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第四,在专业学科的发展中,我们逐渐注意到科学与工程的发展,从单纯的文学和法医学,到学科的逐渐完备;五是建立从专科到本科再到研究生的高等教育体系,逐步丰富人才培养层次。
第二,政策的高等教育和平衡观从二战后到经济快速发展时期。
随着二战后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高等教育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可以说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为经济发展服务。在制定和实施《政策高等教育法》体现平等教育机会的实践中,它客观上促进了不同收入群体和性别群体、不同地区、入学机会、公立和私立学校以及不同办学水平的高等教育发展,并朝着均衡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a)保护人们享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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