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经验主义(浅谈经验主义、实在论和因果知识)
自康德,以来,认识论的中心问题一直是人类知识的可能性和普遍有效性。康德关于这个问题的思想一直是我们探索认识论问题的最重要的源泉。根据对在康德,的理解,知识在某种意义上应被视为人类理性对在经验中的结构,即人类知性中对形象的先验综合构成。如果正确理解对的“先验性”,现代科学似乎证明了康德思想的基本合理性。然而,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间争论的主要背景。
毫无疑问,对对现代物理学的深入分析和对的反实在论的建立对他在巴斯范弗拉森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与科学现实主义者相比,范弗拉森声称科学的目的不是给我们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描述,而是“拯救现象”,也就是说,给我们一个经验上适当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描述。因此,在范弗拉森看来,我们永远无法超越我们所能获得的总体经验证据,并把握一个先验的现实。范弗拉森对关于建设性经验主义的论点在某些方面是高度精炼和有说服力的。然而,在我阅读对,的范弗拉森时,我发现他的一些主要观点与某种形式的现实主义并不矛盾,也就是说,我所信仰的关于理论实体的现实主义。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展示这是如何实现的。在我看来,这种“和解”的关键在于找到一种方法来捍卫最佳解释的推论(IBE),范弗拉森坚决反对这种说法。我认为范弗拉森在对对IBE的排斥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不仅违背了我们实际的科学实践,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与范弗拉森自己对对关于实验与科学方法论之间关系的解释相矛盾。这种拒绝是基于他的不合理的论点,即解释是一个纯粹的实用主义问题,理论的“超验的优点”也应该被视为纯粹的实用主义。
在我看来,捍卫IBE的一个有效方法是在因果解释和因果实在论之间建立适当的联系。因此,我们首先需要确立因果解释的合法性。首先,我们将简要讨论对经典的亨佩尔式解释模型及其面临的挑战。萨蒙和范弗拉森在这一经典解释中提出了对的两种选择:解释的本体论概念和解释的语用学概念。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因为它们在认识论承诺上的差异。当范弗拉森强调解释的实用方面时,时﹐萨蒙继续支持理论实在论,认为为了解释的目的而引用的理论实体和因果机制必须被认为是真实的。然而,如果关于理论实体的实在论不同于工具主义或约定主义,那么萨蒙的思维方式并不意味着理论实体的实在论应该被视为理所当然,也没有必要为它提供某种辩护。我认为理论实体的建立必须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横向”约束包括将假设理论实体的理论或假设与相关的经验上适当的理论“整合”;“垂直”约束直接来自对对该理论或假设的经验适当性的检验。当范弗拉森的经验适当性概念正确地强调了后者的作用时,时﹐和对对理论的“超经验”的优势的处理阻止了他认识到理论整合实际上构成了对解释适当性的一个基本约束。这也使他无法通过对给IBE一个公正的解释。现在让我进一步澄清这些基本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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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什么样的描述,都必须对对要解释的现象或事件有所了解。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解释看作是对基于背景知识对“为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和(或)相关选择的对比较。我们假设这个背景知识和这个对课程将提供足够和适当的信息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解释的项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常说科学的目的是追求对对自然事实的解释和理解。理论的解释力通常被认为是其可接受性的主要标准。在实际的科学实践中,这一标准通常是通过解释、预测和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一个令人满意的对解释的阐述必须回答两个问题。首先,它必须告诉我们什么是描述,以及我们如何判断所提出的描述是否令人满意。其次,必须厘清解释力与理论接受之间的关系。这些是对在任何可接受的解释理论中的基本要求。
根据对解释的关联性和可验证性的思考,亨佩尔提出了他的解释理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