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与完善的区别(谈我国证券市场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1991年,作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中国股票市场正式诞生。在过去的十年里,股票市场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中国股票市场仍然存在许多违规行为,股票市场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本文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现状和方向,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机制的完善。健全的制度、规范的运作和优秀的上市公司业绩是证券市场繁荣的基础。
关键词:市场政府证券监管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是企业直接融资的有效途径。通过证券市场的竞争机制和逐利效应,可以自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发展,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证券市场也是公众投资企业的场所,对市场的有效监管与法人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完善的市场机制应包括人市机制、市场运行机制、退市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以确保市场参与者处于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平等地位。
一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
人市机制为企业进入证券资本市场设定了门槛。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优化公司治理,从公司运作程序和市场机制上保护投资者利益。政府有责任制定人市机制,并在不断完善中采用。通常,对:证券监管的人市机制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指由政府证券监管部门对在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综合审批,由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上市公司的配额和股票发行价格;第二种。审批系统。审批制度是指证券监管部门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规和政策的相关法律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信息,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大多采用这种模式。审批制度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投资。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其结果是,“一些上市公司的高市盈率和低成长性使它们失去了投资价值,而只能成为一种赌博工具。如果做得不好,管理当局和一些庄家,托市和造市将会吹泡泡。有很多机会去寻求租金和操纵市场以获取利润,所以标准化自然是不可能谈论的。腐败会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证券发行已由简单的行政审批制度转变为审批制度,配额控制制度和分配指标体系已被废除。证券监管机构不再决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和规模。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发行市场的公平正义。然而,审批制度并没有完全摆脱行政审批和行政选择的方式,股票发行的竞争机制仍需改革。中国证监会, 梁定邦,首席顾问指出,《证券法》颁布后,《证券法》明确要求公司进入人市市场,其披露必须真实、完整、公开,考虑投资者利益。关键是应该实现这些要求。如果这些公司未能遵守要求,如何制裁他们?这种制裁的力度尚未完全显现。中国证券市场人市机制的缺陷也反映在许多想上市的公司却没有上市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中,破产企业中没有人愿意购买,即使购买也不会付出太多,因为在审批制度下,企业可以在申请上市而不购买壳上市。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把这种现象概括为“控制使烂柿子变得有价值,好柿子变得难以出售。”他指出:在西方,如果一个企业越过边界,股票将一文不值,但在中国,一个企业破产,这可能会创造对壳牌的需求。例如,山东的三联有购买郑百文贝壳的热情,这个贝壳在经济学中意味着什么?它代表控制租金。这个空壳可以补偿受骗的投资者,圣郑百文的股价也可以上下浮动。虽然证监会, 中国自2001年3月开始实施上市审批制度,但事实上,要摆脱政府审批制度在上市门槛和进入人市市场的资格方面的制约,仍有一定难度。没有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二、规范公司上市后的运行机制
健全的制度、规范的运作和优秀的上市公司业绩是证券市场繁荣的基础。有学者研究过,1994年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78家上市公司中,上市后三年的财务状况、收益每股比率和每股净资产趋势基本上是抛物线:第一年,公司的经济效益略有增加,但从第二年开始下降,到第三年,这些公司的上述两项指标都下降了70%左右。由此可见,对对,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股份化”并没有改变公司经营不善的状况。根据2001年7月在对上海, 深圳, 成都, 武汉等地实施《证券法》的检查报告,违规经营的上市公司正在充斥市场。“首先,企业高估资产,虚报利润,以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二是上市公司严重违背投资者意愿,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间接导致信息不公平。第三,一些上市公司在不同阶段发布误导性信息,以迎合庄家股市的投机行为。第四一些上市公司受到大股东的严密控制。一套机构有两个品牌,这使得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或集团的“提款机”。第五,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在一些国有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主导地位,董事会拥有最终决定权,因此监事会很难发挥其作用。第六,部分上市公司积极筹资,消极分配,损害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