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最后结转(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理论辨析与初步结论)
许多人向董事会建议,应明确界定“财务绩效”的含义,以便为判断应确认为“损益”的项目与应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之间的区别提供依据。根据目前的概念框架,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都是主体财务绩效的结果。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要求,合并后的收益总额分为两类,即损益和其他合并后的收益。收益综合项目体现了主体经济资源的回归。
许多人向董事会建议,应明确界定“财务绩效”的含义,以便为判断应确认为“损益”的项目与应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之间的区别提供依据。根据目前的概念框架,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都是主体财务绩效的结果。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要求,合并后的收益总额分为两类,即损益和其他合并后的收益。除资本维持调整外,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都包括在合并后的收益总额中。合并后的收益总额是指一个实体在一个会计期间的已确认资产和已确认负债的变化,但以下项目除外:(1)资本维持调整; (2)股权出资;(三)权益分配;(4)不能引起权益变动的交易(如资产间的等价交换)。收益综合项目体现了主体经济资源的回归。
作为一个综合指数,“损益”比“全面收益".”使用得更频繁。董事会承认,大量投资者、贷款人、财务报表编制者和其他人都将“损益”视为一个有用的绩效衡量指标,而“损益”作为一个总体指标或术语根深蒂固,其地位难以动摇。各行各业的用户要么以“盈亏”作为进一步分析的出发点,要么以“盈亏”作为衡量主要业绩的主要指标。简而言之,他们都将“损益”应用到各自的分析过程中。当然,使用“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我们还可以得到其他几个常用的绩效指标:(1)行项目(如营业收入和营业收入);(2)毛利;(3)利息、所得税、折旧和摊销前的收益。财务业绩信息不仅可以从“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中获得,还可以从该实体的其他财务报表中获得。尽管如此,由于“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的所有项目都提供了财务绩效信息,本讨论草案不会将“综合收益总额”或“损益”与财务绩效等同,也不会将其他总额、小计或其他常用绩效指标与财务绩效等同。相反,本讨论文件讨论了如何列报已确认的收益和费用项目,以及如何使用总额和小计指标,以帮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作出向科目提供资源的决策。
二.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划分标准由于综合收益包括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损益是衡量一个主体财务业绩的主要指标,概念框架必须明确回答两个问题:第一,应该用什么标准来划分确认为损益的收益及费用项目和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收益及费用项目第二,哪些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应该重新分类为损益,为什么要重新分类为损益?
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第一个问题。第一种方法是先定义“损益”,并从理论上区分“损益”与“其他综合收益".”;第二种方法是先定义“其他综合收益"”,并将其余所有项目都放在“损益”中。本讨论稿采用第二种方法,即不试图定义“损益”或直接描述“损益”,而是首先确定项目类型,其他综合收益损益均作为剩余类别处理。这种方法与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的方法一致,即其他综合收益只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允许或要求的情况下使用,主体不能通过类推随意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然而,有人认为“损益”应明确界定,损益不应被视为排除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后所有其他剩余收益和费用的默认类别。这些人通常建议将一些特征或因素作为定义的基础。表(1)描述了一些经常被推荐的区别属性,以及支持和反对view。根据董事会的意见,尽管大多数属性或因素有助于分析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指标之间的可能差异,但在定义哪些项目应计入“损益”时,不能单独使用任何属性或因素。从实际操作和理论意义两个方面来看,没有一个单一的属性能够准确区分哪些项目应该计入损益,哪些项目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此外,这些属性也是相互交织的。例如,管理层可以通过定义或规范“业务活动”的含义来排除那些被认为不可能重复发生的项目。
三.根据上述逻辑,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是:哪些项目应被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被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应被重新分类为损益?如果需要重新分类,原因是什么?哪些项目应该重新分类?董事会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项目应重新分类至损益。由于认识和观点的不同,收益其他综合项目的确定和损益重分类方法可分为窄口径法和宽口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