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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舆论引导(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舆论引导机制研究)

时间:2020-09-27 21:59:19 作者:黑曼巴 分类:范文大全 浏览:31

目前,对,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研究很多,但对对自然灾害危机的舆论引导机制的研究还很缺乏。近年来,中国在应对对自然灾害危机的舆论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比如能够客观、积极、全面地报道灾害信息,并立即采取行动。2008年1月10日,中国南方爆发了雪灾。政府报告灾害信息和应急反应的速度明显滞后。结果,甘肃一些地区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的援助,对政府对受害者进行了控诉和指责。

目前,对,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研究很多,但对对自然灾害危机的舆论引导机制的研究还很缺乏。迄今为止,只有李树林在他的《论文《自然灾害事件中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中提出“用清晰的政治眼光看待问题,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刻理解灾区人民的心理感受,重视新闻媒体的思想教育作用;有序引导新闻报道重心的转移。因此,本文试图从议程设置理论出发,阐述——舆论引导的三要素:媒体、公众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并针对当前对自然灾害危机中舆论引导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和机制

一、我国自然灾害危机中舆论引导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中国在应对对自然灾害危机的舆论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比如能够客观、积极、全面地报道灾害信息,并立即采取行动。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在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的舆论引导中仍然存在以下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发布灾情不及时、不充分

2008年1月10日,中国南方爆发了雪灾。直到20天后的2月1日,中央政府才成立了一个紧急指挥中心。政府报告灾害信息和应急反应的速度明显滞后。事实上,中央气象台在1月11日6: 00发布了暴雪橙色预警,但在受灾的21个省市中,除了湖北省,没有一个发出预警信号。当几乎所有的媒体都高兴地告诉公众薛瑞丰收年的“好消息”时,灾难来了。降雪开始后约10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只将南方雪灾作为一般天气新闻报道,每天只播出一次。其他主流媒体,比如《人民日报》,在1月20日之前并不认为南方雪灾是重要新闻。舆论对雪灾的处理是政府不及时、不充分发布灾情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舆论监督也出现了缺失。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互联网的使用,网络舆情也逐渐受到重视。然而,在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自然灾害危机过后,一些政府官员会有“网络恐惧症”。正如一位当地官员所说,“在互联网出现之前,数百人最多只知道一个事件。有了网络之后,谈论对,成千上万的人和数百万的人在咒骂真是太可怕了。”[2]因此,一些患有“网络恐惧症”的官员开始躲避网民和媒体,拒绝发出积极的声音。然而,网络舆论并没有因为政府的沉默而熄灭,网民的情绪可能会在各种随意的猜疑下蔓延,尤其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此外,我国政府收集公众意见的渠道很多,如人大, 政协,的信访、调查等渠道,但对在自然灾害危机中收集公众意见方面存在严重不足。首先,收集公众意见不是时间敏感的。除了快速的信访渠道外,对的民意收集反映非常缓慢,受诸多程序、环节和层面的影响,影响了民意的时效性。其次,舆论信息缺乏真实性。在这些渠道中,除了信访渠道,还有一个常见的现象就是报喜不报忧。现存的问题被层层拦截和稀释,这使得领导们很难了解到关于这场灾难的真实民意信息。

(二)媒体灾难报道不公开透明,与政府沟通不畅

在应对自然灾害危机时,媒体舆论引导的作用主要是及时准确地告知灾害信息,揭示真相,遏制谣言的传播,从而刺

一方面,媒体对灾情的报道不够公开和透明。目前,中国媒体对自然灾害危机的报道,有意无意地过滤了报道的内容。“灾难不是新闻,救灾是新闻”的色彩依然很浓,仍然沿袭着“大灾难出大典型英雄”的报道模式。它设立了自己的报道禁区,不能全面报道灾区的真实情况,也很少有深入、监督、批判和引导的稿件。大量的信息是重复和同质的。[3]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喻国明教授在长达100多个小时的央视汶川地震现场直播中所评论的那样,他认为:“这个庞大的数字掩盖不了其维度的狭隘和单一。我们看到的是,报告的逻辑总是指向行政逻辑——,我们的官员去哪里,我们的报告去哪里;我们的领导人会问和关心哪些问题,我们的媒体会采访和报道哪些问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媒体报道的灾害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另一方面,媒体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并不完全顺畅。2003年非典事件后,中国政府和各部门逐步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法规推进新闻发布制度的完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自然灾害危机之后,地方政府举行的公开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仍然有限,新闻稿主要由政府发言人发布,政府与媒体之间缺乏沟通。例如,在2013年4月四川芦山,地震的新闻发布会上,有3/4的时间是公告,只有1/4的时间是记者的问答环节。2008年5月1日,中国制定并通过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政府在法规法律层面披露相关信息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然而,由于行政传统,各级政府部门普遍缺乏主动沟通的意识。自然灾害危机发生后,通常不会在第一时间主动与媒体沟通,隐蔽现象经常发生,最终导致危机越来越严重,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同时,由于我国危机管理体系的缺陷,自然灾害危机发生后,地方政府发现自然灾害发生,不敢擅自行动,需要逐层上报。因此,错第一次与媒体交流。例如,在“512”汶川地震中,四川北部甘肃附近的几个县也遭受了地震灾害,但不允许记者去采访;后来,虽然允许记者采访,并强调抗震救灾第一线的领导应该采取行动,但不允许报道死亡人数和灾区的困难。结果,甘肃一些地区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的援助,对政府对受害者进行了控诉和指责。[4]因此,媒体与政府之间不合时宜的沟通将产生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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