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都有哪些?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界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0.5t的电梯;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起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固定支承形式的电动葫芦等。(六)客运索道,是指利用动力驱动的机电设备,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子等车辆运送人员,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牵引索道等。特种设备包括其材料、附属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以及与安全防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野外(工厂)专用机动车辆等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第九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锅炉是指使用各种燃料、电力或其他能源,将所含液体加热至一定参数,并输出对以外热能的设备,其范围定义为容积大于或等于30L的压力蒸汽锅炉;出水压力大于等于0.1兆帕(表压),额定功率大于等于0.1兆瓦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装有气体或液体并承受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界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兆帕(表压)、压力与体积之积大于或等于2.5兆帕升的气体、液化气和液体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装有标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兆帕(表压)、压力与体积乘积大于或等于1.0兆帕升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化气和液体的气瓶;氧气室等。
(3)压力管道是指输送一定压力的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定义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兆帕(表压)的气体、液化气和蒸汽介质,或最高工作温度大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介质,公称直径大于25毫米.
(4)电梯是指由动力驱动的机电设备,它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子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台阶(台阶)来平行升降或运送人、货,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移动人行道。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界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0.5t的电梯;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起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固定支承形式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利用动力驱动的机电设备,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子等车辆运送人员,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牵引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营业性载客设施,其范围界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等于2米/秒或运行高度大于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和农用车辆外,仅在工厂、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材料、附属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以及与安全防护装置相关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