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是哪些?
电梯是指由动力驱动的机电设备,它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子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台阶(台阶)来平行升降或运送人、货,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移动人行道。(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界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0.5t的电梯;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起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固定支承形式的电动葫芦等。
(1)锅炉是指使用各种燃料、电力或其他能源,将所含液体加热至一定参数,并输出对以外热能的设备,其范围定义为容积大于或等于30L的压力蒸汽锅炉;出水压力大于等于0.1兆帕(表压),额定功率大于等于0.1兆瓦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装有气体或液体并承受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界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兆帕(表压)、压力与体积之积大于或等于2.5兆帕的气体、液化气和液体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装有标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兆帕(表压)、压力与体积乘积大于或等于1.0兆帕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化气和液体的气瓶;氧气室等。
(3)压力管道是指输送一定压力的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定义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兆帕(表压)的气体、液化气和蒸汽介质,或最高工作温度大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介质,公称直径大于25毫米.
(4)电梯是指由动力驱动的机电设备,它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子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台阶(台阶)来平行升降或运送人、货,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移动人行道。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界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0.5t的电梯;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起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固定支承形式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利用动力驱动的机电设备,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子等车辆运送人员,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牵引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营业性载客设施,其范围界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等于2米/秒或运行高度大于等于离地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和农用车辆外,仅在工厂、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殊设备:
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野外(工厂)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压力管道是承压的专用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是机电专用设备。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1)、设备运行前,做好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开关状态、安全保护装置和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未经检查不得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严格按规定记录运行记录,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理,将设备调整到最佳工况,降低设备能耗。
(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尽快排除故障或修复,以保证正常运行。严禁在故障条件下操作设备。
当设备因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而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如果一时难以处理,应报告领导
(5)、当设备出现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立即离开操作现场,防止人员伤亡。
设备的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和拆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内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和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一经发现,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
一般来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本条例所指的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与生命安全有关且具有较大风险的设备。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新增了野外(工厂)机动车辆,所以现在分为八类而不是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