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培训内容建筑施工塔吊安全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工作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在对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四十七条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有权停止工作或撤离工作场所。违反规定强迫他人冒险,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工作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在对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在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十七条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有权停止工作或撤离工作场所。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处理。
2.《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4年修订)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迫违章冒险作业罪]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规定强迫他人冒险,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运营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触电、撞到高处、跌倒和其他伤害
第三,安全注意事项
1、塔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工作,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听广播、玩手机等)。)。
3、熟悉和掌握塔吊的性能,经常检查机械部件是否正常,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对本人不能排除要向专业维修领导汇报,严禁带病工作。
4.在起重机的起吊过程中,司机对必须服从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
5.吊车司机应在起吊时鸣响警铃,必要时在起吊时鸣响警铃,通知被吊物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6.吊车司机必须掌握一般手势信号和相关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不清晰,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信号清晰后可以继续操作。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时不要举;
3有些人不允许挂在悬挂物下面;
4.人站在悬挂物上不准悬挂;
5 .掩埋的物品不准悬挂;
6对角物体不准悬挂;
7松散物未捆绑牢固,不准悬挂;
8 小零散材料不允许无容器吊装;
9悬挂物重量不明,吊索不符合规定;
10级以上六级强风不准悬挂;
8.严禁所有人员在起重臂下停留或行走,以及起吊重物。
9.起吊任何东西时,指挥员必须确认降落区的安全后,才能发出降落信号。
10、停止操作前必须切断操作室的电源。
11.有权提出安全保护要求
万一发生事故,发现者应该立即报警。事故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先救人,后护物”的原则开展自救工作。组织自救时,注意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后续事故的发生,并报告事故情况(主要包括事故类型、伤亡情况、组织自救的概况等。)尽快交给直接管理的领导;直接管理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相应的反应,并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自救程序:
1、迅速检查事故现场的安全情况,确认不存在危险因素,立即对对事故受害者进行抢救。
2.将事故受害者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3.使用各种有效方法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拨打120紧急号码。
4、检查伤员伤情,根据伤员伤情,对采取止血包扎、人工呼吸、胸部加压、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
5.尽快送伤者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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