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家税收心得体会
通过对对国税政策,的学习和了解,我获得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在不违反国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企业合理避税和节约、缓解企业财务压力和节约资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本文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了探讨。所得税计划的基础是充分利用税收法,提供的所有好处,并选择许多纳税方案中的最佳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体税后利润。库存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是低值易耗品,其定价方法与一般存货不同。
通过对对国税政策,的学习和了解,我获得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在不违反国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企业合理避税和节约、缓解企业财务压力和节约资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本文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了探讨。
所得税计划的基础是充分利用税收法,提供的所有好处,并选择许多纳税方案中的最佳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体税后利润。
1.存货计价视角下的税收筹划法
法规,确定国税,法存货计价方主要包括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后进先出法可以降低期末存货成本,增加本期商品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降低所得税的目的;相反,如果价格继续下跌,采用先进先出的法法可以降低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销售商品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递延)的目的;当价格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加平衡,避免高估利润,缴纳更多的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号文件,对对,使用后进先出法法进行了限制,即只有当企业使用的存货的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法,相同时,才能使用后进先出法法确定发出或接收存货的成本。因此,对企业只有在使用的实物存货流量与法,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能使用法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使用法其他存货计价方,当价格继续下跌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法,当价格波动时,企业应采用加权平均法法或移动平均法法,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库存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是低值易耗品,其定价方法与一般存货不同。国税在法规,是固定的,不是作为管理固定资产的工具或器具,而是作为一种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性摊销是将低值易耗品成本摊销一次;而摊销就是在收款的时候摊销一部分成本,然后在以后分几次摊销剩余成本。我们可以看到,与分期摊销相比,法,一次性摊销前期费用多,后期费用少,使得企业前期纳税少,后期纳税多,相当于获得了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摊销法和对的低值易耗品,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从企业销售收入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纳税人可以延迟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延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于对,的一般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收入是销售产品的收入,因此延迟销售产品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的方式中,收入确认时间是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而收入实现在货物交付时确认,受托方将受托产品送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就可以选择上述销售方式来延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手段,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能安全收回收入。
此外,对于年末发生的销售收入,对,企业应根据税务法规,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纳税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并将当年收入的确认推迟至下一年度。比如对分期销售产品,对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以约定在合同签订的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确认推迟到次年。
以上都说明,这两项措施确实可以为企业获得较大的免息贷款,但在费用方面,要多动脑筋,合理节税,如运输发票中的咨询费、订单形式的业务招待费、用户安装费、直接在对运输,不开增值税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勇于创新,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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