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电工职业技能三级证怎么作弊)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定义了9种违纪行为,18种作弊行为,5种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该科目考试成绩将被取消。(一)携带进入考场以外的物品或者未放置在指定位置的;2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6 .考试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携带试卷、答题卡(包括答题卡、答题卡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
属于考试违纪:下列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该科目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一)携带进入考场以外的物品或者未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测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检查时相互偷窥、窃窃私语、示意或者打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制造噪声、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 .考试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
携带试卷、答题卡(包括答题卡、答题卡等。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出考场;
用答题纸规定以外的笔书写姓名和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题纸上标注信息;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试作弊:以下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一)使用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具有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数据的电子设备进行测试;
2 .剽窃或者协助他人剽窃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 .胁迫他人为抄袭提供便利;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考试不冒名顶替;
6 .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
8 .传递或接收文章或上交论文、答案和论文草稿;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其他行为。
相关考生视为考试作弊:教育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试作弊,其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一)通过伪造文件、证件、档案等材料,非法获取考试资格、加分和考试成绩的;
2在阅卷过程中,公认答案相同;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考试存在大规模作弊现象;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作弊,事后查证属实的;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属于严重考试作弊行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暂停参加1至3年考试;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中止1至3年。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2)在考场外发送和传递考试信息;
3 .利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欺骗;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他人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是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阅卷场所等考试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