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岗位安全责任书)
总结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的2004年责任保证。考试合格后,应持有有效证件,允许无证上岗。
如皋市丁堰高中
根据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校现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了切实担负起对,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责任,我特别去了丁堰中学
堵漏人员
总结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的2004年责任保证。
一、安全工作的内容
学校水电设施及其使用安全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无人员伤亡;
2.无火灾、爆炸或重大盗窃事故;
3.没有水电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
1、经常学习《教育法》 《劳动法》 《消防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法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学校水电安全无事故;
3、主动参加水、电工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依法操作。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落实预防措施,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做好检查记录;
5.抓好水电工程线路设备检测,检测合格率100%;
四.安全承诺
1、定期检查水电安全,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解决对危及安全健康的突出问题,并配合和支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2.每周对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水电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3、发生事故时,实施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尽快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回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总务处和负责签字的人员各持一份。
丁堰中学总务室
负责人:
2004年3月12日
电工班(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电工要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应持有有效证件,允许无证上岗。
三、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从未发现隐患整改,不报告后果。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存在隐患,需要停止工程施工时,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工作,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切断电源,待整改后方可送电。
五、提高和提升自身的技术业务水平,应负责对,工作,不准粗心和随意操作,经常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及时改进整改,正确使用电气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