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一些关于明朝三省六部官职和名称的资料)
在明代,朝的官职是按等级设置的,官职大小要处理他的产品。正一品至九品共18个等级。据《史记》记载,兴化进士出身的官员有193人,都是四级以上(县令)。明代朝之初,中书省是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任务完成后,他回到朝继续执行任务,职务自然被取消了。明代,朝有159个州府,州府的总督被称为郡守,他们的官员有四种素质。兴化有85个人住在省长家里。
三公(太史、太傅、太保)和三孤(少师、少傅、少保)是明代朝中央政府的最高官职,三公是义位,三孤是从位,两者分量相同。但这是一种伪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成和馈赠。有两位礼部大臣(周如磐和朱继祚)封太保王子,还有官方大臣陈俊封少保王子。他们都是兴化级别最高的官员
明代朝之初,中书省是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的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八年(1993年)废除了中书省,废除了秦以来建立的宰相制度。前中书省管辖的官、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直接归对,皇帝负责,六大臣实际上成为朝,朝廷的最高长官,他们的品位也从三等提升到二等。明朝有12位来自兴化, 朝的大臣。除了上述封太保、少保的三人,其他九人分别是翁世子(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代朝中部的司法行政监督机构。明朝时,朝由部和医院共同治理,强调医院和部的权威。官都御史,总统与尚书平起平坐,是一个积极的二等兵。兴化有三个人住在时宇的官邸。
程玄是明代地方(省)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明代朝有13个政府机构。明初,总督派官员为中央协调地方工作,这是一个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后,他回到朝继续执行任务,职务自然被取消了。宣德(1426-1435)之后,许多总督不再返回朝,成为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兴化,有27名特使和3名省长,他们都有官方职位。
兴化,有26名官员,其中包括13名部长助理(六个部的副部长)、1名通政使司总政治特使(中央情报局)、1名大理寺官员(中央司法机关)、1名副审查官(都察院副厅长)和9名省级法官。
有24人来自兴化,是三品的官员。其中参政的有19人(副省长),3人都是交通大使(中央地方机关),2人在大浦寺(兵部设立的地方牧马机构)。
明代,朝有159个州府,州府的总督被称为郡守,他们的官员有四种素质。兴化有85个人住在省长家里。与知府同级的官员还有4名:26名省检察院副使,4名大理寺的邵青,1名都察院游马都的帝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