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是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有资质的部门应当出具危旧房鉴定书,逐一登记,建立危旧房档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d类危险建筑物应立即关闭使用并拆除。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已确定的危险建筑物应及时制定消除危险的方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资金,完成各项工作
3.学校对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应严格控制和管理,落实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4.对,的大宗货物采用集中采购制,小宗,对的货物采用定点采购制,供应商必须有卫生资质证书,提供的货物必须有质量证书和卫生证书。坚持食品采集认证制度,禁止购买“三无”产品。5.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员工应按规定接受定期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部门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对的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转移。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进入食堂的手术室和储藏室。建立一个品尝食物和保存样品的系统。6.学校应当及时了解当地的传染病、食源性疾病和饮用水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疾病、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加强对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1、危险品采购实行责任制。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购买合格产品。不要购买过期或未经测试的产品;不要购买品牌和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不要购买带有不符合包装说明的媒体的产品;没有详细说明不要购买产品。2.危险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后才能入库。储存室应建立严格的管理,根据各种危险品的特点制作标签,分类放置,并标明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妥善保管。禁止混合各种危险品。储藏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设备。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使用进入,严禁用作宿舍。3、教学、科研、生产接收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的危险品应由相关实验室人员收集,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分发给学生。(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举报制度,认真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冬(夏)营、春(秋)游等活动应提前进行(必须包括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十)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不准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学生不得参加有毒、易燃或其他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害的活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器、设备和车间不得使用;不准开办小煤矿或其他矿山;严禁组织师生参加煤矿的任何活动。(十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单位。3.根据对,学校的特点,对对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6.确保
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不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破坏相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定专人处理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