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多少课时)
建议阅读以下文档:。根据对的教育培训水平和工作性质,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而操作人员的重点是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护自己,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凡有未经培训和无证的企业,将依法停产整顿。
http://www.cshtz.gov.cn/art/2012/8/13/art_216_20022.html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根据对的教育培训水平和工作性质,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而操作人员的重点是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护自己,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1.对辖区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组织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在政策和法规,开展义务教育和培训,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在政策和法规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管理知识和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
c)、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还需执行GB5306—85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2、督促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企业制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和实习生)必须接受公司、工厂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禁止项目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通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施工和换岗时,对作业人员应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
3.企业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考试并持证上岗。员工是对安全教育的重点,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员工意识到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通过教育培训考试,才能上岗工作。
1、安监局按照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的评审和考核。结合国家、省、市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教育
c)、每个员工必须建立员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更工种教育和其他教育考核,并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
3.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应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和指导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并经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具体情况下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赶任务;
C)、工作对喜欢变化;
d)交换工作;
e)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后;
g)、新进入遗址等。
第四,检查教育培训的效果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效果:
1、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建立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按照各级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参加了强制性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安排了年度培训并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和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和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厂工人和调入工人的教育和培训情况。刚进入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了进厂安全的基础教育和培训,调换工作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查看对新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检查三级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检查安全台帐记录对企业员工进行隐患识别、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员工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培训并合格。凡有未经培训和无证的企业,将依法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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