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哪些资格证书)
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通过注册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法规,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
a是企业的负责人,企业的总经理/董事长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项目最基础的安全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以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制度,并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通过注册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翻译成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五条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三十一条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所在单位可根据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聘请工程师或经济学家
第四章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安全工程技术检验、安全属性识别、建设项目安全评估等岗位上执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
第二十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法规,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危险源辨识或者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本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报告。
(三)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四)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五)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评估和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登记建档。
(六)参与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提出建议。
(七)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
(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对相应报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保守在实践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