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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局的文职人员的体检标准是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吗?)

时间:2020-10-03 18:06:14 作者:黑曼巴 分类:考试资料 浏览:49

所有国家机关和政府的公务员体检标准都是以公务员体检标准为依据的。不同地区会有稍微不同的专项检查项目。请参考不同地区或单位的标准。例如,质检部门会告诉对的学生,他们的视力会有特殊要求。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未经手术或手术治愈为合格。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未列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为不合格。

所有国家机关和政府的公务员体检标准都是以公务员体检标准为依据的。不同地区会有稍微不同的专项检查项目。请参考不同地区或单位的标准。例如,质检部门会告诉对的学生,他们的视力会有特殊要求。

公务员体检的资格标准如下: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未经手术或手术治愈为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除并限定心脏病的合理变化:

(1)心脏听诊有理性杂音;

(2)偶有每分钟6次以下的早搏(有心肌炎史者严格控制);

(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病例。

第二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12.00-18.66 kPa);

舒张压60毫米汞柱-90毫米汞柱(8.00-12.00千帕).

第三条血液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是,下列条件是合格的: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

(2)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痊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类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类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亢治愈一年后无症状、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精神病、癔症、夜行障碍、神经严重者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和晚期血丝虫病伴橡皮肿或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脑畸形、创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十六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梗阻性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下疳、性病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的眼病,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有听力障碍的,在佩戴助听器的情况下,双耳3米内仍听不到耳语,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列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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