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黄陵指挥部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外协,施工单位和作业者在施工过程中签订安全协议的资格审查、安全管理、检查评估、安全处罚等相关事项。运营参照黄陵总部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赔偿损失
外协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黄陵指挥部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外协,施工单位和作业者在施工过程中签订安全协议的资格审查、安全管理、检查评估、安全处罚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黄陵指挥部对外协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外协施工队伍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责任
1.业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采油队、集油站、试油队、基建部等)职责。(
—施工队伍资格证书考试和安全教育。
—监督检查施工队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助办理危险作业票。
—审核施工方案(必要时送黄陵指挥部主管领导审批)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提供安全方便的条件,进行安全确认和监控。
-签署安全协议。
2、安全保卫科职责
—审查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
—审查安全协议并记录在案。
—施工队伍一流的安全教育。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
—危险作业的批准。
—参与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条安全协议的签署
1.外协施工单位在进厂作业前,所有施工资质证书、特种作业证书、施工组织方案、工伤保险缴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等,均应经业务部门审核
防护用品合格有效后,持《外协单位施工说明》等证明文件到安全保卫科进行安全培训。
2.培训合格后,到当地单位进行培训,当地单位将审核外协,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签订安全协议,并负责监督实施;在通过领土单位的培训后,外协的建筑单位将在安全和安保科发放通行证及证明文件。外协建设单位应指定职安全体员工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并佩戴安全员签发的红袖章。
3.当同一作业区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时,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责任由属地部门协调管理。
4.外协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时,安保科将为其提供该制度,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等。使用的应安全可靠。电气设备应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线。施工单位连接的各种线路必须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专业电工进行接线。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作业区布线。
2.各业务部门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黄陵总部的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它
5.建设单位不得损坏或者掩埋通信、电力、安全设施、消防等设施。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安全责任、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除赔偿事故损失外,还应给予经济处罚。
6.通行证过期后,要重新办理。本工程竣工后,应予以返还。
第八条检查和评估
(1)归口业务部门向外协,建设单位宣传本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2)安全保卫科和业务归口部门不定期对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改)。如果对拒绝改正,他将退休。
(3)外协,建设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火灾(含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处理
(4)营业部或安全保卫科与外协建设单位签订《危险作业申请单》时,应要求外协建设单位接受本协议中的以下约束条款:
1.外协单位未按要求接受黄陵指挥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擅自安排作业人员值班,每人次扣200元。
2.外协单位提供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与实际不符,每次处罚300元;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人扣200元;非法吸烟或使用明火的,扣200元,情节严重的,退休。
3.临时工棚未经归口部门批准搭建,或经批准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整改,每处扣200元,限期整改或拆除。
4.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当地归口部门批准,由当地部门专业电工接驳,擅自接驳每条扣300元。
5.外协单位未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安全设施设备的,每人次扣100元。
6.外协单位违反黄陵指挥部关于工厂安全、消防、治安、道路运输的规章制度的,按黄陵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处理;损坏黄陵总部的通讯、电力、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按价赔偿。
7.在黄陵总部建设过程中,外协建设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黄陵总部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不能保证黄陵总部的安全。运营参照黄陵总部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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