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证的复检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05年7月15日颁布/实施日期:2001年4月5日文件类别:五位会员相关文件浏览次数:1175. 截至目前,已有1万多人持有建委, 原省颁发的重点建设岗位资格证书,但由于该制度实施时间较长,岗位资格证书版本较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混乱。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持证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对对省建筑业重点岗位持证人员的岗位证书进行全面复审,并颁发新的岗位证书。现将复检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闽建人[2001]43号
发布日期:2005年7月15日颁布/实施日期:2001年4月5日文件类别:五位会员相关文件浏览次数:1175
建委和设区:的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计委、人事部《关于印发〈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通知》号文精神,自1991年起,对重点岗位职业经理人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截至目前,已有1万多人持有建委, 原省颁发的重点建设岗位资格证书,但由于该制度实施时间较长,岗位资格证书版本较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混乱。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持证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对对省建筑业重点岗位持证人员的岗位证书进行全面复审,并颁发新的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复审换证)。现将复检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形象的重新审视和置换范围
全省建筑企业持有建委, 原省,年底1998年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包括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机管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复试内容:
持证人员的复查和更换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业绩符合原省建委《关于继续做好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鉴人[1998]37号)附件1的要求。
2、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安全规定,未造成三次以上(含三次)质量安全事故。
3.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教[1997]117号)的要求,继续教育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2小时的继续教育(本次复试按42小时计算),《建设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由建设厅,省统一印制。
4.年龄和岗位符合男60周岁以下(194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女55周岁以下(194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在有条件的单位工作,三年以上未离岗。
三.复检和更换材料
1、岗位资格证书复试表;
2.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张一寸免冠照片;
3.原岗位资格证书(如证书遗失,须提供单位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验印)。
第四,重新审查和更换分工
省属单位持证人员由建设厅考办负责复试、换证。其他单位持证人员由设区建委负责复试、换证。
V.复查和更换程序
1、由持证人员填写《岗位证书复试表》提交单位进行复试。
2.持证人员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对持证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能力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闽人[1998]37号),并签署意见,逐级汇总到报县(市、区)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果对,建委,设区提交的材料经过复核,符合更换要求,则填写考办,建设厅,报省、建设厅,换发省统一印制的汇总表(并附在Excel下生成的汇总表软盘上)《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省级单位签字盖章后,将直接在报省考办, 建设厅(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主办单位,电话:7859024)进行复试。
六.重新检查和更换的时间
复试和休息
1.更换后,施工企业可根据人员实际需要,在申请同时持有两个(不超过两个)岗位证书,但其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岗位的相应要求。
2.今后,持证人员证书到期前,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由建设厅,统一刻制的复试合格专用章方可继续使用。
复试换证工作是我省实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以来的首次。需要复检换证的人很多,时间紧,任务重。这是一项工作,政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复检,确保复检和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设厅将组织不定期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