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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0-10-22 07:35:27 作者:黑曼巴 分类:考试资料 浏览:8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

1、分包商应建立安全组织,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设置现场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分包商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对对进入,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分包商应根据承包任务的特点,用针式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预测危险部位,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到位的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后认真执行。

4.开工前,分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应根据工种向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说明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对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长在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

5.分包商应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账户和记录。

扩展数据:

分包条件

合法分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4)总承包商可将部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非法分包

违法分包的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7条第1款,“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分包或者违反本法规,规定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8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本法规,协议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和关键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以转让和分包项目金额5%至10%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以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的25%至50%的罚款。

对建设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0.5%至1%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8条:违反本办法规,分包合同,非法分包或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接受分包以他人名义承接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法规有关法律另行制定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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