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执法大队是什么编制(安全监督执法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啊?)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下属机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任务,具体是一个组织。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开展可能危及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
主要职责:
1、依法行使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权。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
4、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制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7、负责管理安全生产专家组,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扩展数据:
具体职责: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投资者不保证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不投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储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对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对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考核合格,对未教育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未告知从业人员、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组织演练、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而无证上岗的处罚。
对对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货物生产、储存、装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与承包人、承租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或者未接受对承包人、承租人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处罚的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开展可能危及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
对“三位一体”场所违法管理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参考文献:
津市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职责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