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人员证书查询(三类人员证书如何变更)
(一)变更企业信息注册企业“注册information”变更时。打印相关的申请表格,变更后提交注册所在城市申请,评估小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并提交以下材料:。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变更后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变更企业信息注册企业“注册information”变更时(包括变更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施工资质等)。),企业应在一个月内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http://www.sdjgj.gov.cn)并填写进入《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变更数据。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相关的申请表格,变更后提交注册所在城市申请,评估小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表3);
2.相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各一份);
4、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施工企业法定名称变更时,除按本款规定变更企业在申请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外,企业还应向市考核小组提供变更后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见附表4),企业名称变更后申请将重新发放企业所有在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合并。两个以上建筑企业依法合并后,应在一个月内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相关申请表格,并依法保留该企业(或合并后新设立的企业,以下统称新企业)申请,工商注册所在市评估小组,变更了新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 取消了依法被撤销的企业资料,申请补发了所有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的在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并提交了以下材料:
1.《企业合并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表5);
2.相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
3.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新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新企业和依法吊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见附表4)。
(3)企业分离。建筑企业依法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建筑企业后,应在一个月内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相关的申请表格。前往注册所在城市的评估小组申请,变更新河、注册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申请补发所有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的在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分立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表6);
2.相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
3.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原企业和新成立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见附表4)。
(4)证书信息的勘误和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务,等。)输入错误或变更,被许可人所属企业应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见附件7,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将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正确信息下发至企业所在城市申请,评估小组,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2.原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如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最高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行政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职务”)变更的,还应提供企业的办公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变更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变更工作单位。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工作单位,仍从事原工作的
更改申请表格(见附件7,由系统自动生成),可向注册所在城市的评估小组申请,签发新的《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可提交以下信息: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3.原单位辞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当前企业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部门认可的当前企业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变更后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外省的持证人员转岗到入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注册企业后仍从事原工作,应登录《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立基础数据。
(6)签发附加证书。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证书申请数据,打印《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见附件8,系统自动生成),以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向企业所在城市申请,考核小组出具《增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原件《增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企业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原企业和增发证书的企业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原企业和增发证书的企业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发行证书所在企业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遗失补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被许可人所在企业在地级以上公共媒体上作出挂失声明后,登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填写补发申请,打印件《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见附件9,系统自动生成),补发《合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给注册所在城市的申请,考核小组,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合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声明无效材料丢失。
注:三类人员换证需新证一张1寸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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