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后被害人反悔(刑事和解中被害人反悔的情形及应对)
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解”,是指加害人以供认、赔偿、道歉等方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案件处理方式。而罪犯在对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从轻处罚后,和解协议在对,一个国家专门机构得到审查和批准。[1]在《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刑事和解一直处于实践探索阶段。然而,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以专门一章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对的刑
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解”,是指加害人以供认、赔偿、道歉等方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案件处理方式。而罪犯在对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从轻处罚后,和解协议在对,一个国家专门机构得到审查和批准。[1]在《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刑事和解一直处于实践探索阶段。然而,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以专门一章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对的刑
摘要:什么是刑事和解制度?本文旨在研究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是受害方与加害方通过赔偿和赔礼道歉达成和解,国家机关不再追究加害方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这一制度在我国也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并在理论界不断成熟。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的刑事和解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相关政策的完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