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标签“法制“ - 列表 - 第2页

(工地发生5人死亡重大事故,包工头需付多少法律责任?)

1.按你说的,你姐夫顶多是个工头。只要他不是以他的名义在注册为本工程工作的施工员、施工员或安全员,就没有主要责任,甚至没有刑事责任。项目经理(兼建造师)、安全员、施工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其他人员没有资格在安全交底记录单和技术交底单上向施工队和工人进行交底和签字。记住:这些人必须是有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建造师证、施工员证、安全员

时间:2020-10-18 浏览:136

民事再审立案意味什么(试析民事再审与修改)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一个审判程序,独立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也不属于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程序。从其意义上考虑,它是对于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措施。不仅要对终局的判决作出考虑,也要通过纠错来实现审判的正义。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的处分权具有保护作用,确保当事人能够一方申请启动再审程序,规定再审的法定事由。但与此同时

时间:2020-10-18 浏览:88

土地相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吊销执照后的相关法律问题讨论)

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如何来保护呢?其自身的法律地位是怎么样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在之前签订的合同在吊销营业执照后会否照常履行?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案件实例为背景,对吊销执照后的有限公司进行研究,明确指出其依然有民事主体资格,法律后果还是需要进行清算。 在吊销营业执照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利益如何保护呢?它自己

时间:2020-10-17 浏览:33

司法追偿是什么意思(试论司法制度论文中司法追偿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司法追偿制度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有其固有的功能和价值。然而,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司法救济过于原则,规范性条款太少,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实践,缺乏可操作性。论文对这一司法制度强调,它仍然需要立法加以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践。 一、司法救助制度概述(一)内涵 司法赔偿责任机关是依法享有追偿权的主体,责任人员是追偿的

时间:2020-10-10 浏览:34

定金是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何谓定金实际交付)

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押金的实际交付额是多少?许多人可能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作者将结合我的案例讨论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一、案情简介 2004年4月2日,原告甲公司和被告乙公司签署了《运输合同》。其中明确规定,2004年4月7日中午12时前,原

时间:2020-10-07 浏览:59

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诉讼诈骗行为的定性分析与法律规制)

一、诉讼欺诈概述 随着中国,社会法制的完善,公民的法制意识逐渐增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日益增多。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或者虚假陈述,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取他人财产或者财产利益的行为。这是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在对,对于如何把握、如何界定以及如何处理这种行为没

时间:2020-10-07 浏览:8

文化的冲突与融合(试论量刑规范化与量刑监督的冲突与融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颁布,使量刑公正、公开、透明,并使公正执法、为人民伸张正义的理念付诸实施,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但是,检察机关将其作为量刑监督的依据,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量刑是否异常和是否应当提出抗诉的案例来探讨这一问题,并探讨籍通过量刑监督促进量刑规范化的路径 一、案件及争议[

时间:2020-10-01 浏览:13

冤假错案的成因与分析(刑事诉讼冤假错案的成因分析)

近年来,出现了许多不公正和虚假的错,案件,数量令人震惊。我们不得不反思问题的症结所在。既有立法不完善、法律环境缺乏等客观因素,也有司法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办案中存在问题等主观原因,这些都会孕育出错案。因此,本文将以“万叔强奸杀人案”为例,通过分析该案争议焦点及其事实认定,以对的方式分析错冤案和假案的成因,并构建和完善防止错冤案和假案的制

时间:2020-09-28 浏览:53

民事法官判错案承担什么责任(防止错案与检察职业责任的平衡兼顾)

[基本情况]吴某某经常做噩梦,睡不着觉。当他的妻子问他为什么时,他告诉他,他和一个叫“傻瓜”的人在小康村,受老王,龙江村,的委托杀死了他的三个儿子,并把他们埋在一个橡胶地里。老王给了他6000元。他的妻子很害怕,无意中告诉了她的一个亲戚,诚实的唐某某唐某某,担心吴某某会再次伤害别人,所以他在2013年4月1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时间:2020-09-24 浏览:69

民事诉讼审判制度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分流制度的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分流程序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是审判前独立设置的审前分流程序。根据案件的难度和程序的复杂性和简单性,对的案件被分流,这主要可以简化对,简单案件的程序,而不需要为其他区别设定特别的审前程序。第二种模式对审前分流程序的功能进行了更明确的分类和要求,即审前分流程序不仅仅是审前的一种机械程序,而是实现诉讼目的和价值功能的程序。

时间:2020-09-23 浏览:79

AI 新用户?

免费使用内容重写服务

开始新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