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和必需,必需的解释
最后,出现了一种类似于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的现象,当时“所有的眼睛都充满了中山装”。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迫使人们口是心非。法律的理念是解决人民之间的纠纷。法律的权威在于规定公民守法是其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法律只是一段时间内道德和习俗的结合。因此,在今天的中国,如果一个人想要生存和强大,一个完整的反映公众意见的法律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不管皇帝好不好,不管他勤奋与否,他最终都会因为政治制度的失败而灭亡。制度的僵化使皇帝受制于公务员,而公务员反过来又只能构成制度的一小部分,不能改变制度。政治失败将不可避免地使国家为了生存和实现政治稳定而限制经济发展。最终,它也使得经济不可能像工业革命那样实现突破。经济一定会发展到一个系统能够承受的水平,然后上下波动直至停滞。根据《国富论》,停滞的经济形势使社会无法进步,下层人民的生活不可避免地是一个非常悲惨的情况。下层阶级的悲惨生活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精英来源的削弱,因为培养精英需要一定的金钱。然而,由于僵化的社会现状和社会道德一致性的要求,社会的中上层成员抹杀了个人独特的个性,扼杀了个人实现整体平衡的杰出创造力。即墨的现实“尚同”。最后,出现了一种类似于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的现象,当时“所有的眼睛都充满了中山装”。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迫使人们口是心非。虽然有一两个诚实的人,但这无助于整个班级的堕落。意识形态的混乱迫使清醒的人们寻求补救措施。然而,它仅限于道德至上的理念,不能通过对儒、道、佛的阐释来解决。僵局没有解决办法,人们可以想象它的沮丧状态。清醒的人忍受不了痛苦,不得不闭着眼睛睡觉,或者去一个空的门,或者生活在一种陶醉的状态中,做梦到死,或者和光在一起。整个精英都和他一起被埋葬了!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痛哭流涕!
所有的种族精英越来越少,国家已经衰落。也许春天会带来一缕阳光,国家本身也会发光。它将重建一个新的国家,一个具有民族精神的新国家。也许在外敌入侵的痛苦之下,民族精英可以想到自己的过去,或者打败外敌,实现一个新的国家,或者与外敌同化形成一种新的精神,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和一个新的国家。然而,由于传统上把道德放在第一位,而忽略了技术上的各种创新和应用,结果只能像因果一样循环往复。
法律的理念是解决人民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法律是解决人民之间争端的一种技术。法律的权威在于规定公民守法是其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法律是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的道德和习俗的结合。因此,一个真正的现代法治社会不仅可以弥补政治上的失败,使其得到技术上的支持和创新,而且还可以贯彻人类社会过去已经验证过的伦理和习俗。此外,法律只是一段时间内道德和习俗的结合。道德和习俗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缓慢变化,最终的结果必然会导致法律的缓慢变化。法律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可以避免因法律制度僵化而导致的社会突变,从而社会可以寻求长期的稳定与和谐。另一方面,如果法律是主要的方法,那么我们可以尽力避免以道德为借口攻击持不同政见者的现象。道德不是作为攻击异议者的手段而存在的,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种祝福。有可能避免出现“充满正义和道德,充满小偷和妓女”这样的角色。它对社会来说也是真实和现实的,没有小的补充。因此,在今天的中国,如果一个人想要生存和强大,一个完整的反映公众意见的法律体系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