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existence哪国牌子(Plausiblecoexistenceoffairnessandfavoritism)
在《反对公平》一章中,阿斯玛解释说,喜欢某样东西或某个人胜过另一个人是一种更本能、更人性化的行为。但这与功利主义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平等主义的"人人生而平等"相矛盾后两者已经成为我们社会赖以建立的黄金法则,但我愿意挑战它们。社会正义和偏袒实际上可以共存。偏袒不是滥用权力;这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偏好。所有权是偏袒和滥用权力之间的界限。偏袒和平等并不总是冲突的。
平等的结果既不理想也不可能。没有人想要较小的一块蛋糕,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投票赞成相同的结果。比方说如果我喜欢B的妻子,根据平等结果原则,A应该可以和她上床。因为乙可以,对吗?如果他们是平等的,那为什么不能呢?另一个例子,无名氏想成为一名飞行员,但他是盲人,他能成为一名飞行员吗,因为他应该得到和其他人一样的待遇?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平等结果原则的可笑之处。此外,如果每个人无论做什么都得到同样的东西,他们就会停止尝试。就像几十年前试行的人民公社一样,人们没有努力工作的动机,因为他们都吃同一个碗,吃同样的东西。
"公平"的真正含义是机会均等。得知我们的努力会有回报,并且我们对自己的结果负责,这让我很欣慰。在B的妻子没有结婚的日子里,A有同样的机会把她钉回去,但是由于A自己的问题,A失败了,现在A没有人可以责备了。如果B生来比A漂亮得多呢?我仍然会说他们有平等的机会,因为当上帝掷骰子时,它是随机的,甲和乙有平等的机会变得漂亮。你可能会说B有更好看的父母,因此遗传给B更好的基因……但是追溯到生物的出现,A和B都来自一个单细胞古菌。基因突变是随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甲和乙仍然有同等的机会锁定女孩。当我们谈论社会正义时,我们大多指的是平等机会。
社会正义和偏袒实际上可以共存。事实上,他们在现代社会已经这样做了。偏袒不是滥用权力;这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偏好。一个男人可以爱他的儿子爱他喜欢的一切,而不是爱某个陌生的孩子,因为他是他的爱的主人,他有权自由处置它。以"公平"的名义从这个人那里拿走这个权利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根据我们的意愿行事是一项基本权利。一个男人可以给他的儿子所有的爱,因为爱是他的。但是他不能掐死别人,夺走别人的生命,因为他没有占有他们的生命,他们不是他可以夺走的。所有权是偏袒和滥用权力之间的界限。私有财产可以传给下一代,不会被认为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一个政府官员来说,没有经过适当的程序就指定他的亲属是违法的。
在中国,人们经常用两个相关的短语来描述这种差异:"任卫青"和"邹官xi .如果你帮助一个亲密的朋友或亲戚,你可以被称为"卫青人" .如果你通过一个非法的(不合理的(过程来利用你的关系获得一些东西,这就是所谓的"走关xi .前者是偏袒,后者更多的是滥用权力。
偏袒和平等并不总是冲突的。这取决于我们看到的是哪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