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
近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几篇关于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稳定、法治和发展的文章后,读者收到了很多反馈,相关讨论也在网上展开。这是一个很好的观点。
构建和谐社会惠及全体人民,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胡锦涛同志论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我们都希望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民主和法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享有充分的民主和权利,一切都是依法进行的;公平正义,即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人们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诚信友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友爱、和谐、互助、诚实守信。充满活力,即每个人的知识、劳动、创造力和才能都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稳定有序,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良好;人与自然的和谐意味着丰富的生活和优美的环境相辅相成。建立这样一个社会就是创造我们幸福的生活和光明的未来。
和谐社会不会凭空出现,也不会等待它的到来。构建和谐社会是每个人的责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建设的主体。一个和谐美丽的社会需要脚踏实地的努力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自己的职责,承担自己的专业和社会角色,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完成自己的工作。每个社会成员都遵守自己的原则,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有行动,每个人都有贡献。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是每个人的责任,这不仅取决于实际行动,还取决于理性思考。理性是现代社会成熟的标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是一个国家公民应具备的重要素质。在中,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意识地将个人情感提升为行为理性,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待各种矛盾,从大局出发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公民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做出真正的贡献。
构建和谐社会是每个人的责任,这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日本在历史和台湾,等问题上改变了方向,一再违背对中国,人民的承诺,损害了中和日之间已经恢复和发展了几十年的友好关系。中国和亚洲人民表达了强烈的不满。我们必须相信,党和政府能够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与日,关系面临的各种问题,坚决执行中,中央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安排,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让我们把爱国主义转化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把爱国主义转化作为一种实际行动,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